当我们要审视判断事物的好坏时,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有一个标准。而作为一个程序员我们也需要有一个标准去判断代码结构设计的优劣。而在我们设计程序时这个标准正是面向对象的六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
- 开闭原则(O)
- 里氏替换原则(L)
- 依赖倒置原则(D)
- 接口隔离原则(I)
- 合成复用原则
- 迪特米法则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理解起来非常简单,一个人应该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遵循了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做属于这个类的事情也是遵循了单一职责原则。
违反单一职责原则会存在什么问题
- 代码无法复用
- 调度混乱(不知道这个类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 难以拓展维护
我们看一个违反单一原则的类,看看这样的设计是否也存在你的项目中
<php
class OrderService
{
//获取数据库连接
public function getConnention()
{
}
//获取订单
public function getOrder()
{
}
//创建JSON
public function createJson()
{
}
//返回订单JSON
public function responeJson()
{
}
}
?>
我们可以看到 OrderService
这个类它完成了几种职责
- 获取数据库连接
- 获取订单号
- 构建订单 JSON
- 返回 JSON
当一个类需要 获取数据库连接时或者我需要构造一个 JSON 时,我去创建一个 OrderService
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时候我们需要怎么去改进这样的设计呢?
Class DB
{
//获取数据库连接
public function getConnention()
{
}
}
Class OrderService
{
private $db
public function __construct(DB $db)
{
$this->db = $db;
}
//获取订单
public function getOrder()
{
}
}
Class Json
{
//创建订单JSON
public function createOrderJson()
{
}
//返回订单JSON
public function responeJson()
{
}
}
重构完成以后
DB
类负责和数据库进行交互
OrderService
类负责订单相关的逻辑
Json
类负责 Json 的构建和响应
每个类都各司其职业,当我需要某一个相关的方法时我可以单独把一个类拿出来,当我需要修改某些功能时,能影响到这个类只有这个类的相关逻辑,而不再需要修改多个类。
最后我们遵循单一职责去写代码时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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