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探讨关于学校、社会对范源庆的处理结果是否合理;仅仅是个人对人类对待动物的行为的一点思考。
自我解释
小时候会觉得虐待动物是不道德错误的、或者说是心理问题、性格缺陷。长大后慢慢的看待问题不会在只关注事件本身,局限的从一两个点出发,开始学会多角度切入会去思考,怎么样算「虐待」呢?我们可以假定动物本身是抗拒这种被「虐待」的行为,那么绝育、关笼子、指令教学为什么就不能算「虐待」呢?人们会说我们还是给了他一定的自由、给了它充足的食物和安全的环境,至少比在野外流浪好吧!我们不懂动物的语言交流方式,暂时无法得到这些动物的真实想法。所谓的一切说辞都不过是人给的定义罢和自我解释罢了。
现代汉语词典里,「虐待」一词指的是:
用残暴的手段对待。
当然也是人定义的。
每一个人都有对事物的行为都有自己的理解
- 他认为将动物绝育是比失去生命更罪大恶极的,即使绝育有他万千的好处和理由;
- 他认为猫狗不如人类,没有道德荣辱价值观,有个舒适安全的生存环境便是上天对它最好的馈赠;
- 他认为用残忍手段虐杀动物是非常具有道德问题的,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缺少共情能力;
- 他认为养宠物和虐杀完全是两种态度,一种出发点是为了宠物好(当然也有自己的私欲),另一种是单纯的恶(完完全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 他认为网络上也有不少利用各种手段(电击、火烤)折磨蟑螂水蛭蚂蚁的,它们也是生命,它们不过也是用一种方式活着而已。它们并不会得到人类的同情一是相貌问题二是因为部分害虫与人类利益冲突,对人类有害。
各执一词,谁都说服不了谁。因为谁都可以给「虐待」再附加上定义。
范源庆此次的虐猫事件来说,首先在法律上,目前还未成立虐待动物罪,学生本身通过拍摄相关的视频牟利是否存在问题不予置评。
人与人之间出现虐待、伤害事件不会像人与动物一样难以定性,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服务于人本身的,为人的行为而制定,以人为本,维持一个社会的基本稳定。在人类统治陆地上的这段时间里,人永远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吃人杀人犯法吗?除了正当防卫肯定犯法。我们想好好活着都得遵守这个规则。
想到一个搞笑 gif 图形容不会做饭:一个人将活鱼直接丢入烧锅,鱼下锅后随即发疯似的乱跳,油飞溅了整个厨房。本身是一个搞笑的 gif 图,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感觉是残忍。以前有个传闻(大概率编造,网络上鲜有相关资料),在德国爱吃鱼的家庭常被一种药丸,在杀鱼之前往往会先让鱼服下这种药丸,待鱼昏迷之后在进行宰杀。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三观,带着自己的思维和理解在做人做事。
人类需要有一个上帝吗…
欢迎来到这里!
我们正在构建一个小众社区,大家在这里相互信任,以平等 • 自由 • 奔放的价值观进行分享交流。最终,希望大家能够找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伙伴,共同成长。
注册 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