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十条纪律

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一、严禁瞒报、漏报、谎报经营数据

为强化公司项目管理,坚决遏制经营性亏损,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铁十条纪律,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必须如实、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经营数据,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停职调查,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突破成本控制红线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成本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擅自突破成本控制红线,超支部分需追责相关人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三、严禁违规垫资、虚增收入

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垫资,严禁通过虚增收入、虚构合同等手段粉饰业绩,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经济责任。

四、严禁擅自变更项目施工方案

未经公司批准,项目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严禁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项目必须严把质量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八、严禁私自设立“小金库”

项目严禁私自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一经查实,责任人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九、严禁消极怠工、推诿扯皮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严禁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严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铁十条纪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为坚决遏制项目经营性亏损,强化责任担当,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具体如下:

一、 源头管控,严禁承接亏损项目

  1. 严格项目承接评估: 强化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严禁承接预期亏损或超出公司承受能力的项目。重大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 建立负面清单机制: 制定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承接的经营范围、地区和类型,从源头上杜绝亏损项目的产生。

二、 强化责任,实行项目亏损终身追责制

  1. 签订目标责任书: 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预期效益、工期、质量等指标,以及经营性亏损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2. 实行终身追责制: 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经审计确认的经营性亏损,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终身追责,无论职务如何变动,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

三、 过程管控,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1. 实施项目动态监控: 建立项目经营情况月报制度,定期分析项目成本、收入、利润等关键指标,及时预警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2. 推行精细化管理: 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盈利能力。

四、 失职追责,严厉惩处经营性亏损责任者

  1. 实施“一票否决” : 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项目,取消当年项目管理人员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2. 严肃问责处罚: 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亏损金额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分,并处以经济处罚。

五、 奖励先进,激发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

  1. 设立扭亏为盈专项奖励: 对成功扭亏为盈的项目团队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嘉奖,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对于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性亏损,经核查属实,可酌情减轻或免于问责,鼓励项目管理人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本纪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为坚决遏制项目经营性亏损,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以下“铁十条”纪律,全体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违者必究!

一、强化责任担当,筑牢亏损底线

  1. 责任落实到人: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经营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营结果负全责,必须签署经营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坚决杜绝“等、靠、要”思想。
  2. 建立预警机制: 各项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经营预警机制,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一旦发现亏损苗头,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二、严格成本控制,提升盈利能力

  1. 成本管控从严: 严格执行公司成本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严控非生产性支出,将成本管理渗透到项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2. 优化资源配置: 科学合理配置项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杜绝资源浪费,积极探索新技术、新工艺,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三、狠抓风险防控,保障项目安全

  1. 风险防控到位: 建立健全项目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预案,将风险防控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2. 安全质量为本: 牢固树立安全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杜绝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确保项目安全平稳运行。

四、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执行到位

  1. 强化过程监督: 总部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项目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信息公开透明: 项目单位必须定期向总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经营数据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总部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五、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高压态势

  1. 实行“一票否决”: 项目发生经营性亏损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2. 严肃责任追究: 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本“铁十条”纪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全体项目负责人及单位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为坚决遏制项目经营性亏损,强化项目负责人及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确保项目高效运营,特制定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一、责任追究,铁面无私:

  1. 项目负责人问责制: 项目发生经营性亏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一律进行问责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2. 责任单位连带责任: 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项目所属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亏损金额大小,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经济处罚。

二、风险防控,未雨绸缪:

  1. 项目风险评估前置: 所有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对于存在较大经营性亏损风险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2. 定期项目运营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运营分析机制,每月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亏损。

三、制度保障,规范管理:

  1. 严格执行预算制度: 项目预算必须科学合理,并严格执行。对超预算支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杜绝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2. 强化成本管控意识: 将成本管控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

四、奖惩分明,激励担当:

  1. 绩效考核与亏损挂钩: 将项目经营性亏损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项目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与薪酬待遇、晋升评优等直接挂钩。
  2. 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在亏损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专项奖励。

五、加强监督,强化执行:

  1.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公司总部定期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2. 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建立健全项目经营性亏损信息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及时反映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举报属实者予以奖励。

本纪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项目经营性亏损铁十条纪律

为严肃公司经营纪律,强化项目盈利意识,坚决遏制经营性亏损,特制定本“铁十条”,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及在建项目。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把项目入口关

  1. 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制度: 所有项目立项前必须经过公司总部严格评审,重点评估项目盈利能力、风险控制等因素,严禁“带病”项目上马。
  2. 实行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营结果负有终身责任,出现经营性亏损,无论何种原因,都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过程管控,确保项目稳健运营

  1.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项目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任何预算外支出必须严格审批。
  2. 强化成本管控意识: 项目管理团队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从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控成本,杜绝浪费。
  3. 加强风险预警和应对: 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项目风险,防止风险转化为危机。

三、严格考核问责,坚决遏制亏损势头

  1. 实行项目阶段考核制度: 公司总部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核,重点考核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关键指标,对出现亏损苗头的项目及时预警和干预。
  2.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项目出现经营性亏损,公司总部将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3.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性亏损,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被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亏损项目再生

  1. 开展亏损项目案例分析: 公司总部定期组织召开亏损项目案例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总部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风险意识、成本意识和盈利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团队。

本“铁十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总部将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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