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
【2023-1】孔子的“仁”学说包括哪些内容?对今天的意义有哪些?
孔子的“仁”并非一个单一、扁平的道德概念(如“善”或“爱”),而是一个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统摄性的哲学范畴==。它既是==人之存在的本体论根据==(ontological ground),又是==价值论的最高范畴==(axiological apex),同时还提供了一套==具体的修养实践方法论==。
第一部分:“仁”学说的内在结构 (The Internal Architecture of Ren )
一、“仁”的本体论与价值论意涵:人之为人的根据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首先回答了一个根本问题:“人何以为人?”。==
- 本体论层面 (Ontological Dimension) : “仁”是人之存在的本质规定性,==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最终根据。“== 仁”的字形结构(人二)已暗示其最原初的意涵——人是在相互关系中才得以成就其为人的存在者。因此,个体并非笛卡尔式的“我思故我在”的孤立主体,而是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伦”关系网络中生成和定义的 “关系性自我”(relational self)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此“爱人”并非泛爱,而是根植于具体人伦关系中的差等之爱,它构成了人存在的真实样态。
- 价值论层面 (Axiological Dimension) : “仁”是孔子思想中最高的道德价值与理想人格。“仁者”是道德实践的最高典范。孔子罕言“仁”,正因其至高无上。他说“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里仁》),表明“仁”是一个需要终身践履的无限趋近的目标。所有其他德目,如“智、信、直、勇、刚”,若无“仁”作为其内在精神的统摄,都可能流于弊病(《阳货》)。==因此,“仁”是德性价值的源头与最终裁判。==
二、“仁”的内在结构:仁与礼的辩证关系
“仁”的实现并非纯粹的内心活动,它必须通过外在的社会规范——“礼”(Li)——来表现和塑造。==二者构成了孔子思想中至为关键的== **==“仁-礼”结构==**==。==
- 仁是礼的内在精神 (Ren as the Inner Spirit of Li) : 孔子强调,“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没有“仁”作为内在真诚情感的支撑,“礼”就会异化为僵化、虚伪的空洞形式。==一个行礼的人若非出于对秩序与和谐的内在认同与尊重,其行为便毫无道德价值。
- 礼是仁的外在形式 (Li as the External Form of Ren) : 同时,==“仁”的实现也必须遵循“礼”的规范。“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颜渊》)。“克己”是克服个体过度的、不合宜的私欲,“复礼”是回归到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合理秩序中去。这表明, ==“仁”不是无节制的滥情,它必须通过“礼”这一社会语法进行自我调节与表达,从而在人际互动中实现恰如其分的和谐(“中庸”)。==
“仁”与“礼”构成了一种内容与形式、内在情感与外在规范之间的辩证张力。这使得孔子的伦理学既避免了空洞的说教,又防止了僵化的教条主义。
三、“仁”的实践方法论:“忠恕”之道
如果“仁”是总纲,“礼”是框架,那么==“忠恕”就是具体的实践路径==。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里仁》)
- 忠 (Zhong) - 积极的自我实现与推扩: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忠”的深层含义是忠于自己作为“仁者”的潜能,积极地成就自我。并且,将这种对自我成就的追求,推己及人,希望并帮助他人也能成就其自身。这是一种基于自我价值肯定的积极的道德构建。
- 恕 (Shu) - 消极的自我约束与换位思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恕”是一种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同理心(empathy)与换位思考。它为行为划定了一条底线,是防止个人私欲侵犯他人、破坏关系和谐的“刹车机制”。
“忠”与“恕”一体两面,构成了践行“仁”的方法论核心。“忠”是引擎,“恕”是方向盘与刹车,二者共同驱动着个体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趋向“仁”的境界。
第二部分:“仁”学说的当代意义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Ren )
孔子的“仁”学不仅是古代思想遗产,更是诊视和回应当前全球性危机的宝贵哲学资源。
- 对治原子式个人主义:提出 ==“关系性自我”的构想==
==启蒙以来的西方主流思想强调原子式的、以权利为本位的个人主义。==这种模式在伸张个体自由的同时,也导致了==社群的解体、深刻的个体孤独感和责任感的稀释。==孔子的“仁”学所揭示的 ==“关系性自我”(relational self)== 提供了一种另类选择:**==个体的身份、意义乃至自由,都在与他人的相互责任与关怀中得以生成和实现==**==。==这对于我们反思现代社会中==家庭解体==、==邻里冷漠、社会信任==缺失等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批判意义。 - 回应后现代的虚无:提供内在超越的价值源泉
在==“上帝已死”、==宏大叙事解体的后现代语境下,价值的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成为巨大挑战。孔子的==“仁”学提供了一种==**==非宗教的、内在超越的(immanently transcendent)==**==价值源泉。道德价值和生命意义不来自于外在神启或抽象理念,而是源于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心性结构与人伦日用之中。==“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这种植根于人性自身的价值论,为我们在一个世俗化时代重建坚实的意义世界和公共价值基础,提供了重要的哲学路径。 - 构建全球伦理的基石:作为方法论的“恕”道
在全球化与文化多元主义的今天,如何寻求不同文明间的共存共识,是一个紧迫的课题。==“忠”可能因其价值投射的倾向而引发文明冲突,但== **==“恕”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程序性底线伦理(procedural minimal ethics)==**==。==它==不预设任何具体的善恶内容,而是要求行为主体进行换位思考,承认他者的主体性与不可侵犯性。==这一原则可以作为不同文化、宗教、国家之间进行对话、协商,并构建“全球伦理”的最小公约数和黄金法则。 - 在人工智能时代的自我确证:重申情感与关系的价值
随着人工智能的崛起,人类的独特性面临新的追问。==如果计算、逻辑乃至创造性工作都可以被 AI 替代,那么人之为人的核心价值何在?“仁”学将人的核心定义在== **==“爱人”的能力、情感的温度、关系的深度和道德的决断==**==上。==这些基于==同理心、恻隐之心和相互责任==的领域,恰恰是目前算法难以企及的。“仁”提醒我们,人的尊严最终不在于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的强大,而在于其作为情感与伦理存在者的独特性。
结论 (Conclusion)
综上所述,孔子的“仁”学是一个由本体论、价值论、社会规范论(礼)和实践方法论(忠恕)构成的严密哲学体系。它不仅在历史上塑造了东亚文明的文化心理结构,更在今天为我们反思和应对个人主义、虚无主义、全球冲突以及技术挑战等现代性困境,提供了深刻而富有活力的思想资源。重估“仁”的价值,就是重新发掘一种以关系为本、以人性为源、以和谐为目标的生存智慧。
【2022-8】孔子论仁与礼的关系。
孔子思想体系中 ==“仁”与“礼”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内容与形式”或“精神与行为”的二元对立,== 而是一种 ==“体用不二、互为生成”的辩证统一结构==。本文将剖析“仁”作为“礼”的内在合法性与价值源泉(体),以及“礼”作为“仁”的社会化实践与客观化呈现(用)的双向规定性。通过对《论语》核心文本的精细解读,本研究将揭示,此种辩证结构是孔子为规避两种伦理学极端——即脱离社会规范的空洞内心主义(empty subjectivism)与丧失内在真诚的僵化形式主义(rigid formalism)——而提出的深刻解决方案。最终,此“仁-礼”结构确立了儒家伦理学的基本范式:==一种在个体内在道德情感与公共社会秩序之间保持动态张力的实践智慧。==
一、问题的缘起:作为儒学核心张力的“仁-礼”关系
孔子思想大厦的基石由“仁”与“礼”两根支柱擎起。==表面上看,二者指向不同维度:“仁”指向内在的、情感性的道德心性;“礼”指向外在的、规范性的社会仪轨。==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是把握整个儒家伦理学,乃至后世“理学”与“心学”之争的关键所在。==一种普遍但浅显的理解是将二者简单等同于“内容与形式”,但这远未能穷尽其深刻的哲学张力。==
**二、以仁为体:** ==“礼”之内在精神与合法性根据==
孔子反复强调, ==“仁”是“礼”之所以具有道德价值的根本前提。====若无“仁”心作为支撑,“礼”的行为将丧失其意义,沦为虚伪的表演。==
- **合法性质询:** ==“人而不仁,如礼何?== ” : 这是《论语·八佾》中振聋发聩的提问。孔子明确指出,一个不具备“仁”的内在品质的人,遵循“礼”的仪式是毫无意义的(“如礼何?”)。这句质询直接将==“仁”设定为“礼”的====本体论与价值论的先决条件== (ontological and axiological precondition) 。没有“仁”,“礼”就失去了其灵魂,成为一具空壳。
- 反形式主义:“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 在《阳货》篇中,==孔子对当时“礼”的仪式化和物质化倾向表达了极大的不满==。他反问,所谓的“礼”,难道仅仅是指玉器丝帛这些昂贵的道具吗?这表明,==孔子极力反对将“礼”等同于其外在的物质载体或操作程序。== ==“礼”的真正本质在于其背后所承载的敬意、真诚与和谐等人文精神,而这些精神正是“仁”的具体体现。==
从这一维度看,“仁”是“礼”的 “体” (substance) 。它为“礼”这一复杂的社会规范系统注入了道德的生命力,使其从一套冰冷的社会控制工具,升华为个体实现自我、社群达致和谐的文化形式。==离开了“仁”,“礼”随时可能异化为压抑人性的枷锁或追逐名利的手段。==
三、以礼为用:“仁”之客观呈现与实践工夫
与强调“仁”的优先性同等重要的是,==孔子将“礼”视为“仁”得以在现实世界中落实和成就的==**==唯一且必要的路径 (the necessary and sole path)==**==。内在的“仁”心如果无法通过“礼”的规范恰当地表达出来,就只能是悬浮的主观情感,无法构成稳定的伦理实践。==
- **成就路径:** **==“克己复礼为仁”====: 这是《颜渊》篇中对“仁”最为具体的操作性定义。==“克己”是克服、约束个体不合宜的、泛滥的私欲;“复礼”则是回归并遵循社会公共的、合理的行为规范。孔子将这一过程直接定义为“为仁”(通向仁/就是仁)。这揭示了==“仁”的实现并非是内心体验的自我满足,而是一个====通过“礼”的规训来塑造和完成自我==**==的社会化过程。==“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则是“克己复礼”的具体条目,表明==“礼”全面地规约着人的感官与行为,==是实现“仁”的实践蓝图。
- 社会化表达:“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 : 在《泰伯》篇中,==孔子指出,即便是个体优秀的品质(恭敬、谨慎、勇敢、直率),如果脱离了“礼”的节度,也会走向其反面(劳倦、畏缩、作乱、尖刻)。这说明,== **==“礼”是一种调节性的社会语法 (a regulative social grammar)==**==。==它将个体内在的情感与德性,转化为一种==合乎“中庸”之道的、能够被他者理解和接受的、促进社会和谐的公共行为。== “仁”的“爱人”情感,若无“礼”来调节亲疏、远近、尊卑的差等,就可能变成无原则的“滥爱”,反而破坏人伦秩序。
从这一维度看,==“礼”是“仁”的== ==“用” (function/application)====。==它是 ==“仁”心在现实关系网络中自我对象化、客观化的过程。通过“礼”,“仁”从一个抽象的内在原则,转变为一套具体的、可操作、可传承的文化实践。==
四、结论:仁-礼的辩证结构——“体用不二”
综上所述,孔子思想中的“仁”与“礼”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可以用中国哲学中“体用不二”的范畴来精确描述。
| 关系维度 | 仁 (Ren) - 体 (Substance) | 礼 (Li) - 用 (Function) |
|---|---|---|
| 功能定位 | 内在精神、价值源泉、合法性根据 | 外在形式、实践路径、社会化表达 |
| 作用方向 | 为“礼”注入灵魂与真诚 (由内而外) | 为“仁”提供规训与形态 (由外而内) |
| 规避的风险 | 僵化的形式主义 (Rigid Formalism) : 防止“礼”沦为没有生命的空洞仪式。 | 空洞的内心主义 (Empty Subjectivism) : ==防止“仁”沦为无法实践的虚幻情感。== |
| 最终目标 | ==共同指向“君子”这一理想人格的塑造,以及“天下归仁”的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 |
哲学意涵:
这种“仁-礼”的辩证结构,==是孔子对“个体情感的真实性”与“社会秩序的普遍性”这一永恒伦理矛盾所给出的卓越回答。==他既不认==可脱离社会规范的个人主义式的情感宣泄,也坚决反对泯灭个体真诚情感的集体主义式的外部压制。==他所追求的,是在“仁”的真诚驱动下,个体自觉地通过“礼”来完善自我、协调关系,从而在动态的实践中==达成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这是一种要求极高实践智慧的伦理学范式,它既是道德的,也是审美的;既是内省的,也是公共的。这一结构深刻地塑造了东亚文明的伦理思维,至今仍为我们在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求平衡提供着深刻的启示。
孟子
【2022-5】请简述并对比孟子和荀子的人禽之辨。
剖析儒学内部关于人性论的两大理论范式——孟子的道德先验主义与荀子的文化建构主义——如何在其“人禽之辨”中得到集中体现。孟子主张,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先验地(a priori)内蕴有“四端”这一道德心性,其区别是==**==本体论上的“质”的区别====。而荀子则认为,人之初性与禽兽无异,皆为趋利避害的自然欲望,其区别在于人独具“知”与“义”的后天学习与建构能力,从而能够“化性起伪”,创造出“礼义”文化,其区别是====功能论上的“能”的区别==**==。==此二者之辨,构成了儒家内部关于道德起源、教化路径与人性尊严根基的深刻张力。
一、 孟子:基于内在道德心性的“质”的区别
(Mencius: A Qualitative Distinction Based on an Intrinsic Moral Heart-Mind)
孟子的“人禽之辨”是他“性善论”的直接逻辑推论。其核心论点是,==人之为人的独特性与尊严,根植于一种与生俱来的、超越性的道德潜能。==
- 区分的标志——“四端” (The Marker of Distinction: The "Four Sprouts") :
孟子断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这“几希”(极其微小)之处,便是人独有的“不忍人之心”,具体表现为 “恻隐之心(仁之端)、羞恶之心(义之端)、辞让之心(礼之端)、是非之心(智之端)” 这四个道德情感的萌芽(四端)。这是一种==先验的、普遍的、内在于人类心性结构中的官能==。当人看到孺子将入于井时,那一瞬间的“怵惕恻隐之心”,并非为了结交其父母或博取乡党声誉,而是一种纯粹的、非功利的**==道德直觉==**。==禽兽则不具备这种结构==。 - 区别的性质——本体论的 (Ontological in Nature) :
对孟子而言,人与动物的区别不是程度(degree)的差异,而是种类(kind)的差异。这种差异发生在本体论层面。==拥有“四端”意味着人在存在上就拥有了朝向“仁义礼智”四德发展的内在根据。因此,成圣的功夫是“扩而充之”,即将此内在的、善的萌芽通过自省和修养,像种子成长为大树一样,将其充分实现出来。==放纵欲望、丢弃“四端”(放心),即是自甘堕落,与禽兽无异。 - 结论:
在孟子这里,“人禽之辨”的答案是**==内在的、先验的和质的==。==人因为其====心性结构中天然含有道德本源==**==,而与禽兽有了本质区别。==人的尊严不假外求,源于此天赋的“良知良能”。
二、 荀子:基于后天心智与文化的“能”的区别
(Xunzi: A Functional Distinction Based on Acquired Intellect and Culture)
荀子的“人禽之辨”服务于其“性恶论”与“化性起伪”的政治哲学。他认为,==人之初性与动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人拥有动物所不具备的、用以改造自身与创造文明的独特能力。==
-
共同的起点——==自然之“性”== (The Common Starting Point: Natural "Xing") :
荀子认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休,这是==人与动物共通的、未经雕琢的自然本能和欲望(“性”)== 。若顺此“性”发展,必然导致争夺、混乱与暴行,故“其善者伪也”。 ==“伪”即人为、后天努力。== -
区分的关键——“辨”与“群” (The Key Differentiators: "Distinction" and "Sociability") :
荀子明确指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 **==“有知”==**==: 指认知能力。但禽兽也有知(能识别食物、危险)。==
- **==“亦且有义”==**==: 这是关键。==“义”在此处主要指==社会伦理规范与等级名分。==人最独特的能力在于能进行 **==“辨”==**==(make distinctions),即建立社会角色、名分和等级秩序。==
- “能群” : 人能够通过 ==“辨”来组织成复杂的、合作的社会(“群”)。== “人能群,彼(禽兽)不能群也。” 这种“群”不是简单的聚集,而是基于“礼义”规则的有机社会结构。
-
区别的性质——功能论与发展论的 (Functional and Developmental in Nature) :
对荀子而言,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与生俱来的道德内容,而在于==人拥有==**==发展出文化与道德的“认知潜能”==**==。==这种==潜能本身是道德中立的。==人通过运用心智(“心”的“征知”功能),认识到放纵本性的危害,从而由古代圣人“起伪”,制定出“礼义师法”,用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成圣的道路是“化性起伪”,==是一个用后天的人为努力(伪)去改造(化)先天自然本性(性)的外部建构过程。== -
结论:
在荀子这里,“人禽之辨”的答案是后天的、经验的和功能的。人因为其**==心智功能上独具建立社会规范(辨)和组织复杂社会(群)的能力==,从而能够创造出 ==“礼义”这一第二本性,最终超越了禽兽的状态。**== 人的尊严来自于其理性能力和文化创造力。
总结
| 对比维度 | 孟子 (Mencius) | 荀子 (Xunzi) |
|---|---|---|
| 人性起点 | 性善 (Innate Goodness) :内含道德萌芽“四端”。 | 性恶 (Innate Badness) :与禽兽同,为自然欲望。 |
| 区分关键 | 道德心性 (Moral Heart-Mind) :人有“四端”,禽兽无。 | 心智能力 (Cognitive-Social Capacity) :人能“辨”能“群”,禽兽不能。 |
| 区别性质 | 质的、本体论的 (Qualitative, Ontological) | 能的、功能论的 (Functional, Developmental) |
| 道德来源 | 内在超越 (Internal & Transcendent):由心性结构先验赋予。 | 外在建构 (External & Constructed):由圣人“起伪”,后天制礼。 |
| 成圣路径 | 扩而充之 (Expanding & Fulfilling) :向内求, nurture the sprouts. | 化性起伪 (Transforming Nature, Creating Artifice) :向外学,correct the nature. |
| 哲学意涵 | 奠定儒家理想主义和道德形而上学传统,强调个体内在自觉。 | 开启儒家现实主义和政治哲学传统,强调外在教化与制度的重要性。 |
孟荀之辨,并非简单的乐观与悲观之别。孟子将人的尊严置于一个先验的、不可剥夺的道德内核之上,为个体的道德自主性提供了最强的哲学辩护。荀子则将人的尊明置于其理性的创造力之上,为社会礼法制度的必要性与权威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儒家思想的内部张力,一个指明了道德的崇高源头,一个规划了实现社会秩序的现实路径,共同塑造了中国哲学对“人何以为人”这一永恒问题的深邃思考。
老庄
【2024-1】结合《老子》文本的阅读,谈谈对“自然”这一概念的理解,并分析其在道家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并对其与儒家思想的差异进行分析。
一、 对《老子》中“自然”概念的理解
要深刻理解《老子》的“自然”,首先必须摆脱现代语境中“自然界”(Nature)的束缚。在《老子》文本中, **==“自然”并非一个指代山川草木等物质实体的名词,而更接近一个描述状态和方式==**的哲学核心词,其根本含义是 ==“自己如此”(Self-so)== 或 ==“自主地”== 。它==描述的是一种事物摆脱外力干预和强制,遵循其内在法则而呈现的本然状态==。
具体而言,《老子》的“自然”可从以下几个层次理解:
-
**==作为终极依据==的“自然”——** ==“道法自然”== :
- 《老子》第二十五章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的 ==“自然”并非指道之外另有一个更高的实体,而是揭示了“道”的根本属性就是“自己如此”== 。它是一切存在的终极根源,无所宗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原因和法则。这奠定了“自然”在道家思想中的最高本体论地位。
-
作为治理结果的“自然”——“无为”与“自然”的因果结构:
- 这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 “自然”往往作为圣人“无为”所期望达成的结果出现。例如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圣人的“无为”、“好静”、“无事”、“无欲”是因,民众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即“自然”状态——是果。
第十七章的“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更是点睛之笔,==理想的治理是让民众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认为一切成就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 - ==这是一种对旧道家“道”主宰万物的思想的重大修正,削弱了主宰性,肯定了万物的自律性。==
- 这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 “自然”往往作为圣人“无为”所期望达成的结果出现。例如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圣人的“无为”、“好静”、“无事”、“无欲”是因,民众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即“自然”状态——是果。
-
**==作为万物状态==的“自然”——** ==“辅万物之自然”== :
- 《老子》第六十四章说,圣人要“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这承认了==万物本身具有自发生成、自我发展的内在倾向和能力==。圣人的作用不是去规划、主宰、改造万物,而是像一个**==辅助者,去除阻碍其发展的因素,让万物按照自己的本性蓬勃生长==**。
综上,《老子》的“自然”是一个集**==本体论、政治哲学与伦理学==**于一体的核心范畴。它既是宇宙的终极法则(自己如此),也是社会政治的最高理想(百姓自化),更是个体和万物应然的生存状态(顺其本性)。
二、“自然”在道家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在整个道家思想体系中,“自然”占据着基石性的核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最高价值范畴==与本体论基石:==“道法自然”确立了“自然”作为最高价值的地位。==它不仅是“善”的,更是超越了人为善恶分别的、最本源的“真”。宇宙的创生和运行(“道”)都遵循着“自己如此”的法则,这为道家整个思想体系提供了终极的形上学依据。
补充:”自然“概念的演变(道法自然——道即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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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与政治实践的终极目标(Telos) :道家的一切实践智慧,无论是个人修身的“致虚守静”、“复归婴儿”,还是社会治理的“无为而治”,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达成或回归“自然”状态。==一个理想的社会是和谐、自足、朴素的,一个理想的个人是纯真、不争、顺应本性的。 因此, ==“自然”是道家所有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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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的批判性武器:道家用“自然”这一概念,对当时社会主流的、以儒家为代表的“人为”(rénwéi)建构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仁义、礼乐、智慧、巧利等在儒家看来是文明的标志,在道家看来却是束缚人性、导致纷争的根源(“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自然”成为了衡量和批判一切人为文化、制度、道德规范的根本标准,构成了道家思想最鲜明的批判精神。
三、老庄“自然”概念的区别
虽然都尊崇“自然”,但《老子》与《庄子》对“自然”的理解和侧重存在着深刻的演变,这是展现博士生研究深度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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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自然”:二元因果结构下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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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子》中,“道”与“万物”、“圣人”与“百姓”之间存在一种隐性的二元结构和因果关系。==“道”通过“无为”的方式“生”万物,使万物“自然”;==“圣人”通过“无为”的治理,使百姓回归“自然”。==这里的“自然”是一个需要通过特定方式(无为)== **==“去达成”或“去回归”==**==的理想目标。它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与现实中充满“有为”的混乱状态相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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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呈现为**“主体(道/圣人)” + “行为(无为)” → “客体(万物/百姓)” + “状态(自然)”**的二元因果链条。这里,==“道”依然是一个超越万物的、略带神秘性的本源,它通过“无为”来“生”万物、“辅”万物,使之“自然”。==
- 重点:强调的是如何通过“无为”来“达到自然” ,重点在于一种治国和修身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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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自然”:一元化的终极实在本身
- 在《庄子》(尤其是内篇及后世郭象等人的阐发)中,上述二元结构被消解,趋向一种彻底的一元论。万物“自生自化”、“独化于玄冥”的过程本身就是大道的全体大用。郭象注《庄》更是明确提出“物各自生”、 “道即自然” , ==“自然”本身被提升为终极实在==,==认为除了万物自身的生化过程外,并无一个高高在上的“道”作为推动者或主宰者。“道”就是万物“自然”状态的总称,。万物的“自生自化”不再需要一个外在的“道”通过“无为”来促成,而是其自身就是终极实在。==
- 因此,《庄子》的“自然”不再是一个有待实现的目标,而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唯一真实状态==**==。==重点从“如何达到自然”转向了“体认到一切皆是自然”。它强调的是一种精神境界的跃迁——勘破人为的分别心,在万物的生死变化中逍遥齐物。
- 重点:强调的是**“存在本身就是自然”**。==它不再是一个需要通过特定行为去“达到”的目标,而是一种对“万物皆自足、自为”这一事实的发现和承认。==这种思想==更加彻底地消解了超越性的造物主或主宰者,将世界的本源性完全归于存在物自身。==
简言之,其核心区别在于:“自然”的地位从《老子》的“通过‘无为’达成的理想结果”,演变为《庄子》的“宇宙万物存在的唯一实在和方式本身”。
四、与儒家思想的差异分析
道家的“自然”观与儒家的思想体系在根基上就存在着深刻的张力与对立,这是中国思想史最主要的两条脉络:
| 维度 | 道家 (“自然”) | 儒家 (“仁、礼”) |
|---|---|---|
| 价值源头 | 自然无为:最高价值源于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自发本然的“道”。==它先于并高于一切人为的道德和文化。== | 仁义礼智:==最高价值源于人的道德自觉心==(如孟子的“四端”)和“天命”,需要通过后天的人伦实践与社会建构来彰显。 |
| 人性论 | 倾向于人性本然淳朴,后天的知识、欲望和社会规范(“人为”)是对其的污染和束缚。因此,修养在于“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即做减法。 | 强调人性的向善与可塑性,需要通过教育、修身和“礼”的规范来培养与成就。修养在于“明明德”,即做加法。 |
| 社会治理 | 无为而治:理想的统治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减少干预,废除繁文缛节,让社会回归“小国寡民”般的自足状态。 | 德治与礼治:强调君主的道德表率作用(“君子之德风”),并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礼乐制度来规范社会秩序,实现等级分明、和谐有序。 |
| 核心张力 | 自然 vs. 人为:道家珍视“自然”,将“人为”视为动乱的根源。它对儒家所推崇的文化、制度、道德教化持根本的怀疑和批判态度。 | 人禽之辨:儒家认为,人之所以高于禽兽,正在于有“仁义”、“礼乐”等人文创造,这是文明的本质。道家所追求的“自然”,在儒家看来有堕入野蛮的危险。 |
总结而言, 道家试图通过回归“自然”来解决“人为”造成的社会失序与精神困顿,其路径是向后看,回归本源;而儒家则试图通过完善“人为”的道德与礼乐建构来塑造理想人格与和谐社会,其路径是向前看,开创文明。这两者对“自然”与“人为”的不同态度,构成了中国哲学史上最深刻也最富有活力的思想张力。
《礼记•礼运篇》大同社会 📑笔记·《礼记·礼运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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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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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Great Unity / Grand Harmo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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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大同”是《礼运》提出的儒家最高、最纯粹的社会理想,其核心在于 ==“天下为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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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征
- 政治上:选贤与能。社会的领导者不是通过血缘世袭,而是通过选举贤德和有能力的人来担任,实现真正的精英治理。
- 社会关系上:讲信修睦。人与人之间以==诚信为基础==,致力于建设和睦的社群关系。这种关系==超越了狭隘的血缘==,达到了 “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的境界,即人们不仅爱护自己的亲人,也同样爱护社会上所有的人。
- **社会保障上:==全面的福利体系==**==。==社会能够确保“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即从老人安养、青壮年就业、儿童成长到对弱势群体的照顾,都有一套完整的保障机制。
- ==经济观念上:资源与劳动力的公有==。物质财富和个人能力不被视为==私有财产==。“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意味着资源公有,不为个人私藏;“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意味着==劳动是为集体贡献,而非谋求私利==。
- 社会秩序上:至善的道德境界。由于没有私心和争夺(“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社会达到了高度的互信和安全,以至于家家户户都不需要关闭大门( “外户而不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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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意义:“大同”社会在伦理学上代表了一种普遍主义和世界主义的道德理想。它追求一种==无差等的、普遍的关爱==,==其精神内核接近于墨家的“兼爱”,==但通过儒家的语言和框架表达出来,是儒家思想中最具乌托邦色彩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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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的后世影响
从晚清康有为的《大同书》,到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再到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论述,“大同”理想被不断地重新解释和利用。
1. 晚清:对抗封建专制、构想乌托邦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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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全与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天朝田亩制度”和“圣库制度”,要求“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在实践上可以视为对“大同”社会中**“货不必藏于己”、“老幼皆有所养”等**==财产公有和福利思想的一种极端化、农民化的朴素模仿== 。尽管其包裹在基督教异端的==宗教外衣==下,但在伦理上,它倡导了一种激进的平均主义和**结果平等**,彻底颠覆了传统宗法等级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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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与《大同书》==** :这是“大同”思想近代化的最高峰和最系统的阐述。康有为目睹清王朝的衰败,将“大同”从一个模糊的远古理想,发展为一个包罗万象的未来世界蓝图。他主张**“==去九界”== **——==去国界、去级界(阶级)、去种界(种族)、去形界(男女)、去家界(家庭)、去产界(私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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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影响:颠覆性。
- 冲击传统家族伦理:他主张废除家庭,代之以公共的育儿院、医院等,直接挑战了儒家伦理的核心——以“孝”为基础的家族本位主义。
- 倡导普遍主义之爱:他构想的“大同”世界里,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博爱的,这呼应了“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世界主义伦理观。
- 确立“去苦求乐”新原则:他将人类的福祉(去苦求乐)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这与西方功利主义伦理有相通之处,标志着从传统义务论向近代后果论伦理的一种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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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国时期:构建现代共和国家的政治法理
如果说康有为的“大同”是出世的哲学构想,那么==孙中山则将其世俗化、政治化,使其成为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合法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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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天下为公” :孙中山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奉为自己的最高政治信仰。他将其解释为:**==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而非一家一姓之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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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影响:
- 重塑政治效忠伦理:将传统的“忠君”伦理,==转变为现代的**“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公民伦理==。个人的最高德行不再是效忠皇帝,而是为“公”服务,为民众谋福利。
- 为社会福利提供道德基础:他的“==民生主义==”中,关于“节制资本”、“平均地权”以及“老有所养”等社会政策构想,都直接脱胎于“大同”篇中对社会福利的描绘。这使得国家对民生负有无限责任成为一种天经地义的政治伦理。
- “公”德的凸显:在==个人道德层面,孙中山的倡导极大地提升了“公德”== 的重要性,要求个人超越私利,为公共事业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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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中国成立至今:从阶级叙事到全球愿景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大同”理想被进一步吸收和改造,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相结合,并在改革开放后演化出新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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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与**==共产主义==理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大同”为共产主义这个外来理想提供了本土化的叙事版本和文化亲和力。==共产主义所描绘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消灭阶级和私有制的未来社会,与“大同”世界在图景上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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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至今:==从“共同富裕”到“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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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 :这是对“大同”理想在经济领域的现代回应。它继承了“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福利精神和对社会平等的追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道德目标之一,旨在防止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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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这一理念直接呼应了“大同”社会中“讲信修睦”的理想人际关系。它强调通过协调各方利益来化解社会矛盾,追求一种动态的、有序的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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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 :这是“大同”思想在全球化时代的最重要和最前沿的创造性转化。它将传统的“天下”观扩展至全球范围,主张世界各国超越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狭隘界限,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如气候变化、公共卫生危机等)。
- 伦理影响:这旨在建构一种新的全球伦理。其内核是“大同”的世界主义精神——将全人类视为一个休戚与共的整体,倡导共享、共担、共治的国际关系准则,为解决全球治理赤字提供了一套源自中国传统智慧的道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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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挑战:集体主义与个人权利的张力。
在追求“大同”这一宏伟集体目标的过程中,有时会压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如何在一个追求共同福祉的社会中,依然保障个体的尊严和选择权,是“大同”思想在现代转化中必须面对的核心伦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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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2022-6】请论述《大学》三纲领八条目的内容和关系。
《大学》中的“三纲领八条目”(简称“三纲八目”),并非一部简单的道德箴言录,而是在程朱理学的诠释下,被建构成一个逻辑严密、次第分明、从==个体心性修养(内圣)无缝衔接至社会政治治理(外王)的完整哲学纲领==。它深刻体现了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试图为个人安身立命与社会长治久安提供终极解决方案的理论雄心。其内容与关系,可从以下四个层面进行剖析。
一、内容界定:作为**==目标框架的“三纲领”==与作为==方法阶梯的“八条目==** ”
“三纲领”是整个修养工程的终极价值目标 (Teleological Framework):
- 明明德 (míng míng dé - Manifesting Luminous Virtue): 这是整个体系的内在起点与个体性目标。朱熹的解释是关键:“明德”是人从上天禀赋的、纯善无恶的“天理之性”,它“虚灵不昧”。然而,此光明本性会被后天的“气质之禀”与“人欲”所遮蔽。因此,第一个“明”作为动词,意指通过修养功夫,拂去遮蔽,使内在固有的光明德性重新彰显。此纲领确立了儒家性善论的实践基础,并指明修养的本质是“恢复”而非“创造”。
- 新民 (xīn mín - Renewing the People): 这是“明明德”的必然外推与社会性目标。在朱熹采纳程颐的改动后,“亲民”转为“新民”,其哲学意涵发生质变。“新”即“革其旧”,指君子在完成自我道德的彰显后,必须主动地去教化、改造民众,帮助他们也完成各自的“明明德”。这使得《大学》的政治哲学带上了一种强烈的教化主义和精英主义色彩,确立了由“己立”推向“立人”的社会责任。
- 止于至善 (zhǐ yú zhì shàn - Abiding in the Highest Good): 这是统摄前两者的最高境界与绝对标准。它要求“明明德”与“新民”都必须达到“事理当然之极”的完美境地,即天理的完全实现,无一丝人欲之私。它既是修养过程的终点,也是贯穿于每一个步骤的最高准则,为整个体系提供了绝对的、形而上的价值依归。
“八条目”是实现三大目标的具体方法阶梯 (Methodological Ladder):
它是一个从认识论到实践论的、环环相扣的操作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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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修养 (内圣之基):
- 格物 (gé wù): 探究、接触万事万物。
- 致知 (zhì zhī): 在探究中获得对“理”的真切认识。此二者是整个阶梯的认识论基础。
- 诚意 (chéng yì): 在“知”的基础上,使自己的意念真实无妄,==核心是“毋自欺”与“慎独”。此为==**==意志层面的功夫==**==。==
- 正心 (zhèng xīn): 在“意诚”的基础上,使内心不受情绪的干扰,保持中正平和。此为心境层面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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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环节:
5. 修身 (xiū shēn): 将上述内在修养全面落实于个体,使言行举止合乎道德。这是==连接“内圣”与“外王”的==**==中心枢纽==**。 -
外在事功 (外王之用):
6. 齐家 (qí jiā): 将“修身”的成果推扩至家庭,实现家庭和谐。
7. 治国 (zhì guó): 将治家之道推扩至国家治理。
8. 平天下 (píng tiānxià): 将治国之道推扩至天下,实现最终的和平与秩序。
二、纵向关系:八条目的单向程序性逻辑
八条目的关系首先表现为一种严格的、不可逆的纵向因果链条。如《大学》原文所强调:“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
这揭示了朱熹哲学思想中的理性主义和程序主义特质。在他看来,道德实践并非凭空的情感冲动,而必须遵循严密的认知与修养程序。
- ==知先行后==: ==必须先通过“格物致知”获得对“是非善恶之理”的客观认识,后续的“诚意正心”才有标准可依。若无“知”作为前提,“诚意”可能只是“妄意”,“正心”可能只是“枯心”。==
- 由内而外: 必须先完成从“格物”到“修身”的整个内在修养,才具备了从事“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外在事功的资格与能力。
- 必要条件链: 每一个前置条目都是后继条目的**==必要条件==** (necessary condition) 。这一单向度的、不容僭越的程序性,构成了程朱理学“功夫论”的基石,旨在防止修养过程流于空疏或本末倒置。
三、横向关系:纲领与条目的统摄与对应
三纲领与八条目之间存在着一种目标统摄内容、内容实现目标的横向映射关系。
- “明明德”统摄“修身”及之前的内修功夫: 八条目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共同构成了实现“明明德”这一目标的完整路径。它们是“内圣”功夫的具体化。
- “新民”统摄“修身”之后的外王事功: “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实现“新民”这一社会目标的具体场域和实践方式。它们是“外王”事业的展开。
- “止于至善”贯穿始终: “止于至善”作为最高标准,不仅是“平天下”的终极状态,更贯穿于八条目的每一个环节。格物要格到极致,致知要知得彻底,诚意要纯粹无欺……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以“至善”为准的,这为整个修养过程注入了一种强烈的道德张力和完善主义的动力。
四、结构关系:“修身”的枢纽地位与同心圆模式
八条目最深刻的结构关系,==体现在== **==“修身”的绝对中心地位==**==上。==
《大学》断言: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此处的 “本” ,确立了“修身”作为整个体系的逻辑原点和价值基石。
- 作为“根” : 它将“齐家、治国、平天下”判为“末”(枝叶)。这构建了一种 “伦理中心主义”的政治哲学,==即一切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的最终根源都被追溯到个体(尤其是统治者)的道德修养问题上。政治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完全系于统治者的“身”是否已“修”。==
- 作为“枢纽” : “修身”既是“格、致、诚、正”等内修功夫的汇聚点与完成态,又是“齐、治、平”等外王事功的出发点与动力源。它如同一个转换器,将内在的心性修养能量,转化为改造外部世界的政治与伦理实践。
由此,整个“三纲八目”体系可以被形象地理解为一个由内向外不断推扩的同心圆结构:
- 圆心: 是“格物致知”所开启的心性世界。
- 第一层: 是“诚意正心”所成就的纯粹内心。
- 第二层: 是“修身”所完成的德性个体。
- 向外辐射: 从这个德性个体出发,其影响力依次辐射到家庭、国家、天下。
这个结构完美地诠释了儒家“推己及人”的核心方法论,将个体的道德完善与人类的终极福祉,通过一个看似自然、实则经过高度哲学建构的逻辑链条,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结论:
综上所述,《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在朱熹的诠释下,构成了一个从认识论、心性论、伦理学到政治哲学的统一体。它以“修身”为绝对根本,以“格物致知”为认知起点,以“止于至善”为终极目标,通过一个严密的、由内而外的程序化阶梯,系统地回答了“人应该如何成为一个道德完人”以及“一个完美的社会秩序如何可能”这两个儒家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不仅是一套修养指南,更是一份以德性为基石的、宏大的政治乌托邦蓝图。
王阳明
【2022-7】王阳明的“格物致知”。
本阐释旨在论证,王阳明对“格物致知”的重新定义,是其 ==“心即理”本体论的必然逻辑延伸==。他将朱子所构建的、以外部事物为对象的认知主义(Cognitivist)“格物”范式,革命性地转化为一个以内在“意念”为对象、以“致良知”为目的的道德实践主义(Moral-Praxis)范式。此转向的本质,是从一个**==知识论的宇宙图景探寻====,转变为一个====生存论的道德主体建构==**==。==我们将从本体论基础、核心概念界定、以及修养方法论三个维度展开系统性比较。
一、 本体论基础的对立:理在物中 vs. 心即理 (Ontological Foundations: Principle in Things vs. Mind as Principle)
1. 朱子的理气二元论 (Zhu Xi's Dualism of Li and Qi )
朱熹的整个哲学体系奠基于程颐的“理气”二元论。
- 理 (Li** ) : 即“天理”(Heavenly Principle),是形而上、超越时空的宇宙终极实在与道德法则。它是绝对、普遍、完美的。
- 气 (Qi** ) : 即“气质”(Vital Force/Matter-energy),是构成万事万物的形而下的物质性存在。
- 关系: 朱熹认为“理在物中”,即普遍的“理”内在于(immanent in)每一具体事物的“气”之中。然而,“理”与“物”(由气构成)并非同一。心,作为由“清明之气”构成的认知器官,其功能是去“发现”和“契合”外在于心但又内在于物的天理。==心与理之间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距离。==
2. 王阳明的心即理一元论 (Wang Yangming's Monism of Xin Ji Li )
王阳明的哲学革命始于“心即理”这一核心命题。
- 心 (Xin** ) : 此“心”并非指肉体的心脏或心理现象,而是==指心的本体,即== *==“良知” (====Liangzhi==*** **==)==**==。这个本体既是道德的直觉能力,也是宇宙的终极实在。==
- 心即理 (Xin Ji Li** ) : ==天理并非外在于心,心本身就是天理的呈现。==所谓“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孝的理不在父母身上,而在我能孝之心上;忠的理不在君主身上,而在我能忠之心上。这就彻底==消除了心与理之间的本体论鸿沟。==
此本体论的差异,直接决定了二者“格物致知”路径的根本分野。
二、 核心概念的重释:一场彻底的语义革命 (A Semantic Revolution in Core Concepts)
| 概念 | 朱子 (Zhu Xi) | 王阳明 (Wang Yangming) |
|---|---|---|
| 物 (Wu** ) | 客观事物 (Objective Things/Affairs) : 指一切外在的人、事、物,包括书本上的道理。 | 意之所在 (Location of Intention) : ==“物者,事也”,而凡事必有“意”,故“物”的根本是“意念”(==*==yinian==*==)==。你的意念在哪里,你的“物”就在哪里。 |
| 格 (Ge** ) | 穷至、探究 (To Investigate to the Utmost) : 一种向外的、认知性的探求活动。通过读书、观察、分析,穷尽事物的客观原理。 | 正 (To Rectify) : “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它是一种向内的、道德性的纠偏行动。 |
| 致知 (Zhi Zhi** ) | 推致吾之知识 (To Extend Knowledge) : 这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通过“格”一个又一个物,==不断积累对“理”的认知,最终达到豁然贯通。== | 致吾心之良知 (To Extend Innate Knowing) : ==“致”是恢复和呈现,==“知”是“良知”。==“致知”就是让被私欲遮蔽的良知本体完全呈现出来,发挥其作用。这不是知识的增加,而是本心的澄明。== |
三、 修养方法论的歧途:渐修 vs. 顿悟 (Divergence in Method: Gradual Cultivation vs. Sudden Enlightenment)
1. 朱子的“格物穷理”:知识论的渐进主义 (Zhu Xi's "Gewu Qiongli": An Epistemological Gradualism)
朱子的方法是一个由外向内、由博返约的“积渐”过程。
- 路径: 学者需要广泛接触经典,观察万物,一件一件地去“格”。“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日积月累。
- 状态: 这是一个长期、艰苦的学术研究过程, 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智识能力。
- 突破: 当知识积累到足够程度时,会迎来一个“豁然贯通”的时刻,==此时,万事万物之理与我心中之理合而为一。==在此之前,知与行可以是分离的(“知先行后”)。
- 隐喻: 如同拼图,你必须不断从外部世界收集碎片(知识),当碎片足够多时,才能一窥整体画面(天理)。王阳明早年“格竹子”的失败,正是对这一方法论的实践性证伪,他体验到心力交瘁而理不可得的困境。
2. 王阳明的“致良知”:道德论的实践主义 (Wang Yangming's "Zhi Liangzhi": A Moral-Praxis Orientation)
王阳明的方法是一个内外合一、即知即行的“事上磨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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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关键==不在于探求未知,而在于扫除已知(良知)的障碍(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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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 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意念发动)上用功。当一个念头(物)产生时,立刻用良知去省察它。==
- 合乎良知: 则“必为之”,这就是“行”。
- 违背良知: 则视为“私欲”,立即“克去”(格),这本身也是“行”(内在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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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修养发生在“当下”,发生在每一个念头的起落之间。它不是一个遥远的目标,而是即刻的实践。这便是其 “知行合一” 的体现:==真知(良知呈现)必然伴随着行动(或内在的克己,或外在的践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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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 如同擦拭蒙尘的镜子。镜子(良知)的光明是本自具足的,修行的功夫不在于去外面寻找光明,而在于拂去遮蔽其光明的灰尘(私欲)。“格物”就是擦拭的动作。
四、 结论与影响 (Conclusion and Implications)
朱子将“格物致知”建构成一个精英化的、以圣贤为目标的知识论体系。 他的理想人格是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儒者,通过穷理尽性,最终达到对宇宙秩序的理智把握。这一体系为后世确立了严谨的学术范式,但也可能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以及将==成圣之道门槛提得过高。==
王阳明则将“格物致知”转变为一个平民化的、以行动为导向的伦理学体系。 他的核心关切从“世界是怎样的?”转向“我应该如何行动?”。通过将“格物”内化为“正心诚意”的直接功夫,他==为普通人提供了一条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可以实践的成圣之路。==“满街皆是圣人”的论断,正是这一思想的逻辑结果。
最终,这场辩论的深远影响在于:
- 主体的确立: 王阳明极大地高扬了道德主体的内在性与自主性,将成圣的权柄从外部经典与客观世界收回到了个体内心。
- 实践的转向: 他==强调了哲学不应止于沉思,而必须在具体的“事上磨练”中完成==,深刻影响了后世注重经世致用、躬行实践的思潮。
简言之,朱子是在为宇宙立法,而王阳明是在为心灵立法。前者构建了一座宏伟的经院哲学大教堂,后者则开启了一场直指人心的宗教改革。
【2023-6】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学说,在论证上面临一个问题:强调知行一体,但又不得不将知和行分开来谈论,你能就他的基本思想给出一个解决的万案吗?
这确实是理解王阳明“知行合一”学说时最容易遇到的困惑。如果“知”和“行”本就是一回事,为什么我们还要分开谈论它们,甚至需要费力去论证它们的“合一”呢?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关键在于**==重新定义和理解王阳明语境下的“知”与“行”,而不是用我们现代日常的观念去套用。==**
简单来说,解决方案是: “知行合一”不是要把两个分离的东西(先知道理论,再付诸实践)捏合在一起,而是要揭示一个事实——==真正的“知”从发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是“行”的开始;而“行”的过程,本身就是“知”的深化和完成。==我们**==之所以分开谈论,是为了纠正世人将知行割裂的弊病。==**
下面我们来详细拆解这个方案:
1. 王阳明所说的“知”不是“知道”而是“良知”
- 世俗的“知” : 我们通常说的“知道”,是指通过书本、学习、听讲而获得的间接知识。比如,==我知道“应该孝敬父母”。这是一种纯粹的认知活动,它和“去做”之间确实存在巨大的鸿沟。==
- 阳明的“知” : 王阳明所强调的“知”,==核心是== **==“良知”==**==。==它==不是外部灌输的知识,而是每个人内心天然就具备的、能直觉地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这种“知”==带有强烈的情感和意愿驱动。== 当你看到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内心一惊,产生不忍之心,这个“不忍之心”就是“良知”的发动。==它不是“我知道了要救人”的理论,它本身就是一种准备施救的心理状态。==
2. 王阳明所说的“行”不是“行动”而是“功夫”
- 世俗的“行” : 我们通常认为“行”就是外在的、可见的身体动作。比如,把父母扶起来,给他们倒水。
- 阳明的“行” : 王阳明所说的“行”,范围要宽广得多。它包含了从**==念头萌发(一念发动)====到最终事功成就的全过程。==当你产生“孝敬父母”的念头时,这个“意念”的活动本身,==已经是“行”的开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
解决方案:一个过程的两个侧面
理解了以上两点,我们就可以解决那个悖论了: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理解:
- 看花:你“看见”一朵漂亮的花(这是知),和你“喜欢”这朵花的感觉(这是行),是同时发生的吗?王阳明认为,当你真正“知”其为“漂亮”时,内心必然已经产生了“喜爱”之情。这个“喜爱”就是“行”的开始。如果一个人说“我知道这花很美,但我内心毫无波澜”,那他其实并没有真正“知”其美。
- 孝顺:==当你说“我知孝”时,如果你内心没有真正产生对父母的爱敬之情,那你只是“说孝”,而非“知孝”。而一旦你真正“知孝”,那种爱敬之情必然会引导你做出相应的言行。那个内在的“知”和外在的“行”是同一个道德情感的自然流露。==
为什么还要分开说“知”和“行”?
既然是一体,为何要分开谈论?这是王阳明为了 “对症下药” 。
他所处的时代,读书人有两种普遍的弊病:
- “知而不行”者:很多人饱读圣贤之书,满口仁义道德,认为自己已经“知”了,但从不去实践。==他们把“知”和“行”看作两件独立的事,认为可以“先知后行”,结果往往是终身不行。==
- “行而不知”者:也有些人盲目行动,做事不加思考,不回归内心去体察“良知”的指引,行为常常陷入谬误。
因此,王阳明特意提出“知行合一”,就像一个医生开出药方。他用“知行”这两个世人熟悉的词,是为了告诉他们: “你们以为这是两件事,但实际上它们从来都是一件事。你们之所以做不到,就是因为你们错误地把它们割裂了!”
分开谈论“知”和“行”,是为了纠正人们思想上的偏差,引导他们回到“知行本为一体”的源头状态。其目的不是要建立一个“知 + 行”的公式,而是要破除人们心中“知”与“行”之间的壁垒。
所以,这个解决方案可以概括为:
==这不是一个“理论上合一,实践上分离”的问题,而是一个“本体上合一,言说上分离”的问题。==
- 本体上:在良知发动的那个瞬间,知与行就是一体的,不可分割。
- 言说上:为了教育和纠正当时“知行分离”的普遍错误,王阳明不得不借用“知”和“行”这两个既有概念,通过论证它们的“合一”,来打破人们的错误认知,最终目的是让人们**==忘记这种分离的言说,直接在心上体悟那个本就圆融一体的境界==**==。==
梁启超 《论公德》
1.公德和私德概念。(为什么要提出公德概念?)
私德 (Private Morality) 笔记·梁启超·论私德
定义: 指个体自身的品行修养以及在私人关系(如家庭、朋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
范畴: 涉及的是“人人独善其身”或“一私人对于他私人之事”。
评价: 梁启超承认其==必要性(“无私德则不能立”)==,但猛烈批判中国传统道德“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的状况。
(旧)私德的缺陷:传统的私德阻扼了公德心和社会意识的建 立。
- 私德无法成就完善的人格(新民的人格)。 梁启超认为传统的私德妨碍了独立人格的觉醒。
- 私德只能处理传统五伦关系,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熟人社会关系。
新旧私德: 梁启超的论述中其实包含了两种私德。 “旧私德”是一种被动的、他律的“奴隶道德”,其动力来自对外部权威(天命、圣人、君主)的敬畏,追求“束身寡过”。而梁启超极力倡导的“新私德” ,则是一种主动的、自律的“主人之道德”,其核心是基于个人理性和尊严的**“自治”(Autonomy)**,其哲学精髓体现在对儒家 “慎独” 概念的创造性转化上。
公德 (Public Morality):
定义: 指个体对于其所属群体(社会、国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范畴: 涉及的是“一私人对于一团体之事”。
目的: 巩固、改善和促进群体的发展(==固其群、善其群、进其群==)。
本质: 梁启超将其视为==所有道德的源头和最终依归(“公德者,诸德之源也”)==。
【社会背景】为什么要提出“公德”概念?
梁启超提出“公德”,并非进行纯粹的学理探讨,而是源于极其严峻和紧迫的时代焦虑与救亡图存的政治目标。
- 诊断国之病根以开药方: 梁启超痛切地感到,中国在“物竞天择”的国际竞争中濒临淘汰,其根本病症在于国民只有家庭、宗族的“私”观念,而无民族、国家的“公”观念。传统的道德体系虽然能培养出品行端正的个体,但这些个体如同一盘散沙(“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无法凝聚成强大的现代国家。因此,“公德”是针对“国民性涣散”这一病根开出的直接药方。
- 为现代国家建构国民基础: 梁启超看到,西方列强的强大,根基在于其国民具备“公民”意识,能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因此,要建立一个能与列强抗衡的现代中国,就必须先进行一场**“道德革命”**,塑造出具备公共精神的“新民”。提出“公德”概念,就是为了在思想上将传统的“臣民”改造为现代“公民”,为即将到来的现代国家制度奠定坚实的国民性基础。(改造国民性)
- 补充:梁启超认为政府的德行和官员的德行,来自于一般民众的德行,因而一般民众德行若无进步,则政府和官员的德行也不可能进步。梁启超在这里之所以一反传统的精英道德说,主张官员德行来自民众。“其实,中国古代亦有公德,只是古代公德多系对于士大夫而言,对百姓并不提倡,而士大夫文化对民众也有影响,梁启超似未辩乎此。” (陈来, 2013, p. 6)
2.二者相互关系
公德和私德二者相互关系
综合梁启超的原意与陈来的深度分析,公私德的相互关系是一个动态而复杂的辩证结构,远非“重公轻私”可以概括。
**梁启超的理想构架——** **==“新私德为基,公德为目的”==** :
“新民”之“新”字包含有二义: 一个意义是说,锻炼激发本有的德性而使其日新之、 自新之 (私德); 另一个意义是说,学习采纳本来所没有的新道德而使其纳新、开新、更新之,两者不可缺一(并不是要人完全抛弃传统)——即公德,权利意识。
- 私德为基石: 梁启超明确指出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私德,“私德者,人人之粮,而不可须臾离者也。” “无私德则不能立”,私德的功能在于使人成为一个独立完善的人,使一个人成为具有道德修养、能遵循 传统礼仪规范的人。 这是私德的基础性。
- 新私德为公德之前提: 这是梁氏理论最精深之处,也是陈来教授极力阐发的核心。梁启超认为,真正的、有力量的公德,必须建立在以“自治”为核心的“新私德”之上。 一个精神上依附于他人的“奴隶”,即使表现出服从集体的行为,那也不是自觉的公德,只是习惯性的顺从。只有精神上独立的“主人”,才能成为公德的真正主体,其为公共利益的奋斗才是自觉、主动且持久的。因此, “新私德”是“公德”得以成立的唯一坚实根基。
- 公德为目标与最终裁决: 公德是私德价值的最终体现和升华方向。在梁启超那里,当僵化的私德观念与国家群体的根本利益冲突时,以“利群”为原则的公德具有最高的裁决权(如“清慎勤”的官吏若无益于群,亦为有罪)。
陈来所揭示的历史流变——“政治道德对私德和社會道德的压制”:
- 陈来教授在《偏向与流弊》中指出,在 20 世纪中国激进的革命历史中,梁启超设计的上述平衡关系被彻底打破。梁的“公德”被抽离其“新私德”基础,并被激化、窄化为一种无所不包的**“政治道德”**(如阶级忠诚、大公无私)。
- 在这种历史演变中,公私德的关系异化为一种压制与取代的关系。“政治道德”不仅压倒了作为个人品行修养的私德,更严重的是,它挤压了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广阔**“社会道德”**(即在公共空间中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文明礼仪)的生存空间,造成了全面的道德失衡。
私德是公德的补充。(更重视公德)
梁启超对私德的作用的肯定不是因为 旧道德能够发挥调整社会的功能,而 是 因 为 公 德 未立,只能依靠私德来调整社会秩序。 不 能 使 一 个社会既没有公德也没有私德。 他用了 “破坏”和 “建设”的观点来说明这个问题: “实则破坏与建 设,相倚而不 可 离,而其所需之能力,二 者 亦 正 相 等,苟有所缺,则靡特建设不可得期,即 破 坏 亦 不 可得望也。”认为破旧道德立新公德两者都不可 或缺、不可分离,破坏旧道德和立新公德两者花费 的力量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处理好破和立的关系, 就会使旧的道德没破掉而新的道德也未建立起 来,社会就会处在一种没有道德规范的真空状态, 梁启超认为这种状况所带来的危害会比旧道德本 身的危害 更 大。所以在新道 德还未建立起来的今天维持社会秩序还要靠旧道 德,“然则今日所恃以维持吾社会于一线者何在 乎? 亦曰吾祖宗遗传固有之旧道德而已。”梁启超进一步论证了在新公德未立起来之时 坚持旧道德的合理性。
补充:【梁启超的认识过程】
梁启超对公德和私德关系的思考,明 显 是 经 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他在《新民说》中,首先强 调的是公 德 问 题,写 下 了《论 公 德》,强 调“立 新 德”、“道德革命”,论述旧道德的弊端,要求完全摧 毁旧道德建立新道德,以为只要建立了新道德,国 民的素质就 可 以 立 刻 得 到 提 高,就可以立刻适应 新的社会体 制 的 要 求,到后来回过头来重新强调 旧道德的必要性,这期间有一个思想的认识和转 变过程,即从开始的激进,希望立刻实现一个道德 的质的飞跃,到后来的理智,认识到新道德的建立 不是一蹴而 就 的 事 情,要受到传统道德模式根深 蒂固的影响,回过头来重新写下《论私德》,论证在 公德建立过程中私德存在的必要性,这 样 一 个 反 复的过程让梁启超认识到文化传承的现实性和国 民素质改造的长期性,使他在公德、私德的观念上 最终走向一种比较中道的立场。
(陈来)“从 1902 年初开始写作《新民说》,到 1905 年底 《德育鉴》完成,这一时期梁启超关于“民德”思想的提出、发展、转变、完成,显示了他对“公德—私德 互补论”认识的深刻性。”
3.梁启超公德私德理论的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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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代公民道德建设提供理论原点与平衡框架:
- 回到梁启超的完整思想: 陈来教授的研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他让我们认识到,今天重建社会道德,不应再重复“重公轻私”的歧路,而应**“回到梁启超”**,回到他那个==“新私德”与“公德”平衡共存的完整思想结构中==。这为我们今天构建一个既有国家凝聚力、又有个人尊严的公民社会提供了最初的、也是最根本的理论模型。
- 启示三维道德结构的建立: 借鉴陈来对历史流弊的分析,我们可以从梁氏理论出发,构建一个包含**政治道德(爱国守法)、社会道德(诚信友善、文明礼貌)、个人品德(修身自律) **的健康三维结构,并确保三者之间的相对独立与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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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人与集体”的永恒张力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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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通过“新私德”理论给出了他的答案:一个强大的集体,必须由无数个精神独立的个体构成。 对个人独立人格(“自治”)的尊重和培养,非但不会损害集体,反而是集体获得真正力量的源泉。这一思想对于今天抵制和批判那种以集体之名压制个性的错误倾向,以及反驳那种只顾个人不顾集体的极端利己主义,都具有双向的批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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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认为私德外推即为公德。梁 启 超 认 为当代社会缺乏公德,就是因为缺少“推”,没有把 私德转化为公德。 “推己及人”, 就能由对自己思想和心 理的把握,推知别人的思想和心理。
批评:主观性和片面性。 私德和公德虽然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联系和一致 性,但私德和公德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应 用在不同的领域,私德主要是解决私人与私人之 间的关系,而公德是用以解决个人和社会、国家之 间的关系,私德主要用以规范私人行为,公德主要 用于规范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空间中的行为,私 德主要用来提高个人的道德自觉性,而 公 德 则 用 来提升个体的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两者在 应用的领 域、目 标、价值判断上都存在一定的差 异,将私德直接外推即为公德显然是缺少一定的 内在关联性和说服力的。当代一些学者也认为梁 启超的“私德外推即为公德”是站不住脚的。认为 是 “忽视了公德生成的长期性、复 杂 性 和 规 律 性, 是对公德与私德关系的一种简单化、表 面 化 的 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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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典范路径:
- 如陈来在《儒学特质》一文中所论,梁启超==并非简单地用西方概念取代中国传统,而是通过对儒家核心概念“慎独”的再诠释,成功地将其从一种他律的旧道德,转化为一种自律的、具有现代主体性的新道德。== 这为我们今天如何从传统文化中发掘资源、使其与现代社会相适应,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范例,证明了儒家思想在现代化过程中的生命力。
贺麟《五伦观念的新检讨》
1.怎样论述五伦观念亦或是传统伦理的根本精神的?对五伦观念进行了怎样的检讨
贺麟先生并非简单地将“五伦”等同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对关系,而是深入其内部,系统地论述了他所理解的构成这一观念的四层根本精神:
**方法 1:寻找本质。
方法 2:推陈出新。**==其方法论类似于黑格尔的== **==“扬弃”(Aufhebung)==**==,即在批判地克服其旧形式(如三纲的强制性)的同时,保留并提升其合理的精神内核(如单方面的绝对义务),使其在新的历史阶段获得新生。贺强调,==“新”不会是毫无根基的“新”,“新”“旧”之间具备内在的联系,旧观念的精髓和新时代的真精神密切联系,“新”必有历史渊源,可以从旧的里面发现新的,即推陈出新。
1.3 “五伦”观念的四层要义(文章核心内容)
==注重人与人的关系==:贺麟指出,五伦思想的根本特质是 “重人” ,将伦理道德置于文化的中心位置,这==与希腊精神重“自然”(科学、艺术)和希伯来精神重“神”(宗教)形成对比。==他肯定了中国这一以道德价值为核心的人本主义传统,但主张应==以“天”(宗教/精神价值)和“物”(自然/科学)来充实和扩大纯粹的人伦关怀,避免狭隘化。==
==维系人与人之间的正常永久关系(五常)== :五伦又称“五常”,这五种关系是 “人生正常永久的关系” ,人“不应规避”。强调人作为社会性动物,不应逃避家庭、社会、国家等基本关系。贺麟认为这种反遁世、重社群的思想有其==稳定社会、发展人性的健康价值==。儒家反对杨朱“为我”(无君)和墨家“兼爱”(无父),正是为了捍卫这种“彝伦攸叙”的稳定社会结构。但他同时警示,一旦这种观念被僵化、强制化,就会 “损害个人的自由与独立” 。
==以“等差之爱”为准则并善加推广==:五伦以“等差之爱”作为处理人伦关系的实践准则。他为“等差之爱”(亲亲、仁民、爱物)进行了辩护,认为它符合自然的人性情感,是平实合理的(基于一个基本的心理事实)。其主要意义在于==反对==**三种足以危害伦理秩序的“非等差之爱”==:====兼爱====(不分亲疏)、====专爱====(自私或沉溺)、====躐等之爱==**==(爱无次序)。==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这种爱并非封闭的,而是可以 “善推之” 的,能够从“亲亲”出发,经由“仁民”、“爱物”最终达至“普爱”的崇高精神境界。然而,贺麟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对“等差之爱”做了极富创造性的补充和提升:
补充了爱的标准:除了亲属关系,还应有 **“==以物本身的价值”==**==和== **==“以精神的契合”==**==为标准的爱==,以避免宗法束缚。
- 儒家思想中就有“亲亲、仁民、爱物”的表达,“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
重新解释“普爱”与“爱仇敌” :他将“普爱”诠释为一种由“等差之爱”推扩而达到的崇高 “精神境界” ,而非一个普遍的道德命令。他甚至从精神征服(贞胜)、辩证关系(敌人是生存要素)和现代民主社会的宽容精神(引穆勒《论自由》)等多个层面,深刻阐发了==“爱仇敌”的积极意==义。
==以“三纲说”为核心的绝对义务==:这是全文最精彩、也最具颠覆性的部分。贺麟认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五伦观念的== **==“核心”==**==和== **==“必然发展”==**==。==
从相对到绝对:五伦关系(如“君君,臣臣”)是相对的、交互的(如“君不君则臣不臣”),容易因一方不尽责而崩解,导致社会关系的不稳定。三纲的出现,正是为了超越这种相对性,==要求臣、子、妇一方履行== **==“单方面的绝对义务”==**==(如“君不君,臣不可以不臣”),从而保证了关系的稳定性。==
从对人到对理:这种==绝对义务,其忠诚的对象不再是那个具体的人==(如暴君),而是**==永恒的“理”或“常德==** ” (柏拉图式的理念)。==“君为臣纲”的真义是忠于“君”这个职分和理念,即忠于事、忠于职守。==
与西方精神的契合:贺麟惊人地指出,这种“单方面的纯义务”精神,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康德====的绝对命令==(他以诸葛亮对阿斗的“鞠躬尽瘁”为例),乃至耶稣**超功利的爱,在精神实质上是相通的。它也体现在西方近代精神中,如革命家对主义的忠诚、传教士对信仰的献身。
“就三纲说之注重尽忠于永恒的理念或常德,而不是奴役于无常的个人言,包含有柏拉图的思想。就三纲说之注重实践个人单方面的纯道德义务,不顾经验中的偶然情景言,包含有康德的道德思想。”
最终,贺麟认为==旧礼教的“权威制度”外壳已在崩塌,但其内含的“永恒基石”(如上述四点,尤其是三纲所体现的绝对义务精神)值得保留。==当下的任务是,以 “意志的自由” 和 “真情的流露” 为基础,重新实践这种精神,建立现代中国的新伦理。
2.贺麟先生认为,五常“是行为所止的极限,兼具柏拉图的理念或范型,也就是康德所谓人应不顾一切经验中的偶然情况,而加以绝对遵守的奉行的道德律或无上命令”。你如何看待贺麟先生以柏拉图和康德解释三纲五常?
贺麟以柏拉图和康德来解释三纲五常,是其“创造性转化”工作中最富洞见、也最具争议的一步。这是一种典型的**“==以西释中”== **的方法,其得失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待。
从积极层面看,这是一次极富创见的哲学“格义”:
- 赋予了传统观念以普遍性:通过与柏拉图和康德这两位西方哲学高峰的对勘,贺麟成功地==将“三纲”这个看似最“中国特色”、最“封建落后”的观念,==从一个特殊地域的历史制度,提升为了一个==具有普遍哲学意涵的伦理原则==(对理念的忠诚、为义务而义务)。==这为中西哲学的深层对话搭建了一座重要的桥梁。==
- ==解决了传统伦理的现代认同危机==: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而言,直接接受“三纲”是不可想象的。但贺麟论证说,三纲的“真精神”与康德的“绝对命令”是相通的——而康德哲学恰恰是西方启蒙精神的最高代表。这就为现代人重新认同、继承传统伦理的精神内核,扫清了思想障碍。他告诉我们:不必抛弃传统,==因为传统中最深刻的部分,恰恰与现代精神的最高形态是契合的。==
- 对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他精准地抓住了高级伦理的一个共性,即道德行为的价值在于其动机的纯粹性与对原则的坚守,==而非对功利或他人反应的计较。无论是柏拉图对“善的理念”的追求,还是康德对“善良意志”的尊崇,都体现了这种超越经验、追求绝对的向度。贺麟认为三纲的“真义”同样如此,这无疑深化了对儒家伦理精神高度的理解。==
从消极或值得商榷的层面看,这种解释存在 ==“过度诠释”和“美化”==的风险:
- 存在时代错置(Anachronism)的嫌疑:董仲舒和汉代儒生在建构三纲时,其首要目标是==维护大一统帝国的社会政治秩序==,其思想框架是中国自身的。用一千多年后的柏拉图主义和近两千年后的康德哲学去诠释他们的思想“真义”,无疑是一种**“事后追认”**。==这揭示的更多是贺麟作为现代哲学家的思想创见,而非三纲本身的历史原貌。==
- 可能遮蔽了权力不平等的本质:三纲五常在历史实践中,首先是一种**==非对称的权力关系==。它明确规定了谁是“纲”(主导者),谁是“目”(服从者)。而康德的绝对命令,其根基是“人是目的,而非工具”,以及所有理性存在者的平等性。贺麟的解释,==虽然在哲学上极其精妙,但有将历史上真实的、压迫性的权力结构“哲学化”乃至“美化”**的危险,==可能让人忽略了其作为意识形态工具,为不平等制度辩护的实际功能。
总而言之, 我认为贺麟的这种解释是一次**“创造性的、富有启发性的误读” (creative and illuminating misreading)**。它作为一种旨在为传统“续命”的现代哲学建构,是极为成功和深刻的;但若将其视为对三纲五常历史原意的精确描述,则是不够审慎的。
3.对贺麟“三纲学说是五伦学说的发展,体现了类康德式的绝对义务精神”这一观点的反驳
尽管贺麟的观点极富洞察力,但我们可以从哲学史和概念分析的角度,对其提出有力的反驳。反驳的核心在于:三纲所体现的“绝对性”与康德式的“绝对性”在根基上是根本对立的,二者的相似性仅在表面。
-
根基不同:==等级主义 vs. 平等主义==
- 三纲的根基是“等级主义”(Hierarchy) 。君、父、夫作为“纲”,其地位天然高于臣、子、妇。这种==义务的“绝对性”是建立在一种==**==先验的、不可逾越的身份等级==**==之上的==。它是一种非对称的、垂直的命令-服从关系。
- 康德伦理学的根基是“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 。他的“绝对命令”适用于所有理性存在者。其普遍化原则(Universalizability Principle)要求,你所遵循的准则,必须是你愿意其成为一条普适法则。这意味着在道德领域,君主与臣民、父亲与儿子**==在人格上是绝对平等的==**==。==康德的绝对义务,源自所有理性存在者共有的尊严。
- 结论:将一个基于身份不平等的伦理(三纲)比附于一个基于人格绝对平等的伦理(康德),是在混淆两种根本异质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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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同:他律 vs. 自律
- 三纲的法则是“他律”(Heteronomy)的。臣、子、妇所应遵循的规范,是==由外在的社会角色、宗法制度和政治权威所规定的。== 尽管贺麟==试图将其内在化为对“理”的忠诚,但在历史实践中,这个“理”的解释权始终掌握在“纲”的手中,它对“目”而言终究是==**==一个外在的、强制性的规范==**==。==
-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是“自律”(Autonomy) 。道德法则的唯一来源是主体自身的理性意志。==人是为自己立法,并服从自己所立之法。“绝对义务”之所以“绝对”,不是因为它来自外部权威,而是因为它来自纯粹实践理性自身的必然要求。==
- 结论:三纲的“绝对性”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性的强制;康德的“绝对性”是一种内在的、理性的必然。贺麟的解释巧妙地用后者的光环掩盖了前者的本质。
-
目的不同:社会控制 vs. 人格完善
- 三纲的根本目的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它的历史功能是巩固以君权、父权、夫权为核心的==宗法等级社会==,确保其稳定和延续。个人的价值被消融在社会关系和政治秩序之中。
- 康德伦理学的目的是“人格的完善”与“目的王国”的实现。其核心是==“人是目的,而非纯然的工具”。==遵循绝对命令,是为了==维护和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
- 结论:贺麟的论证——“为臣者或居于臣的职分的人,须尊重君之理”,恰恰暴露了三纲是将“人”工具化、手段化,以服务于“职分”或“纲常”这一更高目的。这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原则背道而驰。
综上所述,贺麟的观点是一次天才的哲学“嫁接”,他将康德哲学的枝条嫁接到了三纲这棵古老的树干上。这次嫁接使得古树开出了绚烂的现代花朵,为解决他所处的时代危机提供了方案。然而,这次嫁接并不能改变树干本身的性质。三纲的“绝对性”是一种基于等级、他律和控制的绝对性,而康德的“绝对性”是一种基于平等、自律和尊严的绝对性。 因此,贺麟的观点虽然极具建设性,但从严格的哲学分析角度看,它更像是一种深刻的“类比”或“重构”,而非一个可以成立的等同。
此外,贺麟“三纲是五伦的发展”这一论断,也因此显得可疑。
- “五伦”在早期儒学(如孟子)中,尚且保留了相当的交互性与相对性(“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 从“五伦”到“三纲”的演变,与其说是一次**“哲学的升华” (即发展到更深刻的、类康德式的绝对义务),不如说是一次服务于汉代大一统帝国意识形态建构的“政治的硬化” 。它恰恰是剥离了**五伦中残存的平等和交互思想,将其改造为一种更利于中央集权的、单向的、不可动摇的服从体系。
贺麟《儒家思想的新开展》
【2024-5】贺麟先生在《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一文中是如何理解传统文化传承转化的根据、意义与方法的?
一、 传承转化的根据:为何必须且可能?
贺麟认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转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其根据主要建立在以下三个哲学和历史判断之上:
-
文化的有机体本质(哲学根据) :
这是贺麟立论的根本哲学前提。他明确指出,儒==家思想乃至任何文化,都应被视为一个== **==“不断生长发展的有机体”==**==,==而非“呆板机械的死信条”。正因为文化是活的,它就必然具备==新陈代谢、自我更新==的能力。他以“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喻,强调现代思想决不能与古代传统完全脱节,文化的“连续性”是其生命力的保障。因此,传承转化是文化有机体维持其生命、适应新环境的内在要求。 -
危机的辩证动力(历史根据) :
贺麟并未将“五四运动”和“西学东渐”视为摧毁传统的纯粹负面力量,而是以一种==黑格尔式的辩证眼光==,将其视为**==促进儒学新生的“大转机”与“大考验”==**==。==- “五四”的“扫除之功” :他认为新文化运动的“破坏”,主要在于==扫除了儒家“僵化部分的躯壳”,反而使得孔孟程朱的“真精神、真面目更是显露出来”,==为“建设新儒家的新道德做预备工夫”。
- 西学的“考验”作用:西洋文化的大规模输入,对儒家思想构成了一次生死存亡的考验。正是这场考验,**==逼迫==**==儒家思想必须去“把握、吸收、融会、转化”对方,==否则就将“消亡、沉沦”。因此,危机本身成为了转化的最大外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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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真精神”的内在生命力(价值根据) :
贺麟坚信,儒家思想的核心——即他所说的“孔孟的真精神、真意思、真学术”——本身具有永恒的价值和强大的生命力。需要被时代淘汰的,只是其僵化的、束缚性的“末节”和“腐化部分”。正因为其内核是健全且富有活力的,所以才值得我们去“披沙拣金”,并有信心以其为“主体”去吸收外来文化。如果儒家思想本身一无是处,那么传承转化也就无从谈起。
二、 传承转化的意义:目标何在?
在贺麟看来,进行传统文化的传承转化,具有从宏观到微观、层层递进的重大意义:
- 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要求:
这是最高层次的意义。贺麟开篇即断言,“民族复兴本质上应该是民族文化的复兴”,而儒家思想的复兴则是其中的“主要潮流、根本的成分”。他将儒家思想的命运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捆绑在一起,认为解决了中国的“文化危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族的危机。 - 确立现代中国的文化主体性:
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输入,传承转化的核心意义在于 “收复文化上的失地,争取文化上的独立与自主” 。贺麟警告,如果我们不能以民族精神为主体去“陶熔统贯”外来思想,中国就将沦为“文化上的殖民地”。因此,传承转化的过程,就是重建文化自信、确立文化主体性、避免成为他者附庸的过程。 - 为解决现代问题提供“中道”方案:
传承转化的实践意义在于,经过现代化重铸的儒家精神,能够为解决中国当下的核心问题(如法治、民主、男女关系等)提供最“合理、合情、合时”的“中道”解答。贺麟认为,无论是申韩式的苛暴法治,还是道家式的放任民主,都有其偏弊。唯有符合儒家精神的“王道”方案,才能引领中国走向长治久 an。 - 塑造健全的现代人格:
这是最终极、最微观的意义。文化复兴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在“人”的身上。贺麟的目标是塑造出“品学兼优”的 “新儒者” ,并创造性地将这一理想人格推广到所有现代职业中,形成“儒商”、“儒工”。其深远意义在于,为趋向功利和疏离的现代工商社会,注入重道义、有担当的道德灵魂,从而确保中国能够“走上健康的工业化的途径”。
三、 传承转化的方法:路径何在?
贺麟不仅规划了蓝图,更设计了清晰可行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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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核心指导原则: ==“儒化西学,体用一如”==
这是总方法论,即以儒家思想或民族精神为“体”(主体),以西洋文化为“用”(用具) 。但这绝非晚清“中体西用”论的简单重复。贺麟的“体用观”是一种有机的融合:- “体”是能动的主体:能“自由自主、有理性、有精神”地去吸收、消化、转化。
- “用”是精神的精华:不再局限于西方的“船坚炮利”,而是深入其哲学、宗教、艺术等核心精神领域。
- 前提是“认识就是超越” :必须先“真正彻底、原原本本地了解并把握西洋文化”,才能超越它、利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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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必须辨明的歧途:反对“科学化儒家”
贺麟明确指出,将儒家思想附会于物理、化学、优生学等具体科学,是一种“非科学、非儒学”的错误做法。他强调儒家思想与自然科学各有其“独立的领域”,不能混淆。儒家的任务是“培植、孕育科学思想”的精神土壤,而不是把自己装扮成科学。 -
一套具体的操作蓝图:“新三教合一”
这是贺麟提出的最具建设性的具体方法。他将儒学解构为“理学、礼教、诗教”三个维度,并为其分别找到了与西方文化精华对接的路径:- 以西洋正宗哲学,发挥儒家理学:通过与柏拉图、康德、黑格尔等西方哲学的会通,建立体系更严谨、内容更丰富的“新理学”,为道德和科学同时奠定理论基础。
- 以基督教宗教精华,充实儒家礼教:他认为儒家礼教虽富含仪式,但核心是人伦道德。而基督教“精诚信仰、博爱慈悲、超脱尘世”的宗教精神,可以为道德实践注入“热情”与“力量”。
- 以西洋整体艺术,发扬儒家诗教:他批评儒家传统上对艺术的理解过于狭隘(偏重诗乐),主张吸收西洋的建筑、雕塑、绘画、戏剧等所有艺术门类,以全面复兴和扩大儒家的审美教育。
总结而言,贺麟先生在《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一文中,将传统文化的传承转化视为一个基于文化有机体论、并由历史危机所驱动的必然过程。其意义在于上承民族复兴、中立文化主体、下解现实难题、终成现代人格。而其方法则是以 “儒化西学”为主体原则,以“理学-哲学、礼教-宗教、诗教-艺术”这“新三教合一”的框架为具体路径,最终目标是塑造出能在现代社会各行各业中体现儒家“诗礼风度”与“中道”精神的“新儒者”。这一整套论述,构成了一幅既有哲学深度、又有现实关怀、且操作路径清晰的儒学复兴蓝图。
余纪元:《德性之镜: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导论”
【2023-3】余纪元借用亚里士多德的“朋友如镜”论作为比较研究的一种方法,请以一个实例来说明这种方法是如何使用的,并分析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
在《德性之镜》的导论中,余纪元教授创造性地借用了亚里士多德“朋友如镜”的伦理学比喻,并将其提升为一种进行比较哲学研究的核心方法论,提出“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伦理学可被视为彼此的镜子”。==其核心在于,比较的目的并非为了判决胜负,而是为了通过相互映照,实现“相互阐明”,最终深化对各自思想传统的理解。==
一、 “朋友如镜”方法的使用实例
根据导论文本,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实例来说明此方法如何使用。
比较 1:**==亚里士多德的“习惯化”(ethismos)与儒家的“礼仪化”==**==。==
-
共同的起点(照镜子的基础) :
两种理论都试图回答同一个根本问题:==一个人的德性品质是如何养成的?==双方都认为,德性不是天生的,也不是纯粹靠理论教学就能获得的,而必须通过长期的实践来培养。 这是他们可以相互映照的共同基础。 -
相互映照的过程与发现:
我们将亚里士多德的 “习惯化” 与孔子的 “礼仪化” 并置,就如同把两位朋友置于镜前:-
初步印象:表面上看,二者非常相似。 “习惯化”是通过反复实践合乎德性的行为,最终形成稳定的内在品质。而“礼仪化”则是通过遵循“礼”的规范来行事,最终达到“仁”的境界。两者都强调“做”的重要性。
-
镜子揭示的深层结构:然而,通过这面比较的镜子,我们能看到各自理论背后更深层的、未经言明的哲学预设。根据文本第四章的提要:
- 在亚里士多德的“习惯化”背后,是其 ==“人是政治动物”== 的著名论断。这意味着,习惯化是在城邦(polis)这个政治共同体中,通过法律和风俗(ethos)的引导来完成的。其目的是培养出能够在城邦中过上良好生活的优秀公民。镜子让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的“习惯”不是凭空养成的,它深植于希腊的政治与社会结构之中。
- 相应地,在孔子的“礼仪化”背后,是其 ==****“关系自我”的核心概念==。这意味着,一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由其在家庭、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君臣、夫妇)所定义的。“礼”就是规定和美化这些关系的“语法”。==通过践行“礼”,个体得以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安放自身并实现自我。== 镜子让我们看到,孔子的“礼”并非外在的束缚,而是塑造和成就一个“关系中的人”的根本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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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获得的深刻理解:
通过“朋友如镜”的方法,我们得到的结论远不止是“两者都强调实践”。我们获得了对两者各自更为深刻的理解:- 我们理解了亚里士多德的**“习惯化”是一种政治化**的塑造过程,其目标是城邦中的好公民。
- 我们理解了儒家的**“礼仪化”是一种社会化和关系化**的建构过程,其目标是在人伦关系中臻于完善的君子。
最终,这种比较方法让我们超越了对两个概念的孤立研究,揭示了它们分别根植于何种不同的人性观(政治动物 vs. 关系自我)和社会理想(良好城邦 vs. 和谐人伦)之中,从而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这两种伟大伦理学思想的理解。
比较 2:**“伦理学思维的本性”**中对两种伦理学风格的比较。
- 问题呈现:表面上看,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充满了系统性的学理性讨论,而孔子的《论语》则由孤立、片段化的格言构成,似乎缺乏哲学论证。
- “镜像”反思:作者并未直接判定孔子“不哲学”,而是将亚里士多德作为镜子反观自身。他指出,亚里士多德本人明确说过,伦理学这门学科的题材本性决定了它只能“大致地、纲要性地表明真理”,不能像数学那样追求绝对的确切性。
- 获得新解:通过这面“镜子”,我们得以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理解《论语》。其片段化、情景化的特征,不再仅仅被看作是系统性的缺乏,而可能正是一种切合伦理学实践性的表达方式。孔子针对不同弟子的情况给予不同回答,这与亚里士多德认为行为准则无法机械地应用于所有特殊处境的观点是相通的。因此,孔子的方法恰恰体现了对伦理学本性的深刻洞察。
- 平等对话与相互启发:该方法并非将西方哲学作为现成的、优越的框架来评判另一方,而是将双方平等地置于研究对象的位置。比较的意图在于“通过对双方的比较,从而发展一种对它们各自的解释” ,达到彼此相互映照、增进相互理解的目的。
- 揭示隐性预设:将两种源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理论体系作为彼此的镜子,可以“反思各自伦理学的传统根基,考察他们未经审查的预设”。文化差异在此不被视为障碍,而是被看作揭示各自思想深层结构与独特视角的契机。
- 整合与互补:此方法与亚里士多德的“拯救现象”方法论相辅相成。==其目标并非裁决谁胜谁负,而是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并保留不同思想体系中所包含的“真理”,最终目的是“达成对德性与人的完善的更好理解”,形成更全面的洞见。==
二、 “朋友如镜”研究方法的特点
- 平等对话与相互启发:该方法并非将西方哲学作为现成的、优越的框架来评判另一方,而是将双方平等地置于研究对象的位置。比较的意图在于“通过对双方的比较,从而发展一种对它们各自的解释” ,达到彼此相互映照、增进相互理解的目的。
- 揭示隐性预设:将两种源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理论体系作为彼此的镜子,可以“反思各自伦理学的传统根基,考察他们未经审查的预设”。文化差异在此不被视为障碍,而是被看作揭示各自思想深层结构与独特视角的契机。
- 整合与互补:此方法与亚里士多德的“拯救现象”方法论相辅相成。==其目标并非裁决谁胜谁负,而是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并保留不同思想体系中所包含的“真理”,最终目的是“达成对德性与人的完善的更好理解”,形成更全面的洞见。==
【2024-6】应该如何理解先秦儒家经典中的“德”、“德性”、“德行”?它们与当代西方伦理学中的 virtue 的主要相似点与差异是什么?
一、如何理解“德”、“德性”与“德行”?
根据文本的描述,这三个词语在先秦儒家思想中紧密关联,可以理解为一个核心概念的三个层面:
-
德 (dé) :这是核心概念。
- 本质:文本指出,“德”的原始含义是一种内在的、能够吸引和影响他人的“心灵力量”。它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需要主动培养和涵养的(“修德”、“敬德”)。
- 来源:孔子认为“德”的源泉是“天”(“天生德于予”),==它是宇宙根本法则“道”在个体身上的具体表现形式(“德者,道之舍”)== 。因此,培养“德”就是遵循“天道” 。
- 作用:对于统治者,它是一种无需武力便能使民众信服的仁爱力量。对于普通人,它是成为一个好人的潜在禀性,一旦养成,便能像风一样影响他人。
-
德性 (déxìng) :
- 在文本的语境中, “德性”与“德”基本是同义词,用以强调“德”==作为一种内在品质和稳定品格的==**==属性==**==。==例如,文本在标题和正文中将“德性”与“德”并列或互换使用,如“孔子的目标在于寻求‘道’,但也在于培养‘德’(德性)”。它更侧重于描述“德”作为一种内在状态。
-
德行 (déxíng) :
- 文本提到“周代青铜器铭文中经常要求国王必须‘恭敬地注意其德行’(‘敬德’)”,并且在春秋时期,“德”被广泛用来指称“道德行为”。由此可见,==“德行”可以理解为== **==“德”的外在表现,即合乎道德的行为与实践==**==。它是培养和检验内在“德”的过程与结果。==
总结:您可以将 “德” 理解为一种源于天道、需要后天培养的内在人格力量; “德性” 是“德”作为内在品质的属性;而 “德行” 则是这种内在力量所表现出的外在道德行为。
二、与当代西方伦理学中的“virtue”的相似点与差异
文本通过追溯希腊文“arete”(virtue 的词源)的演变,揭示了“德”与“virtue”之间的深刻联系与区别。
主要相似点:
- 都强调内在品格:两者都==将伦理学的核心从“遵守规则”转向“成为好人”==。苏格拉底将“arete”从外在的勇武转向“灵魂的最佳状态”,孔子则将“德”从君王特权普及为每个人的内在修养。它们**==都关注行动者内在的、稳定的品格==**。
- 都与“功能”或“目的”相关:==亚里士多德明确将 virtue 定义为“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其功能(function)的品质”==。同样,==儒家的“德”是“道”在人身上的体现,拥有“德”意味着人能够遵循其作为人的“道”,实现其生命的真正目的。==
- 都需要后天培养:两者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强调通过习惯化(habituation)来养成 virtue,而孔子则反复强调“修德”、“敬德”,即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培养“德”。
- ==都经历了从精英到普遍的转化==:古希腊的“arete”最初与贵族和武士的勇猛相关,而中国的“德”最初更多指统治者的力量。苏格拉底和孔子都做出了革命性的贡献,将它们转变为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伦理追求。
主要差异:
- 来源的差异:这是最根本的区别。儒家的“德”具有强烈的宇宙论和形而上学根源,它直接来源于“天”,是宇宙根本大道(道)的体现。而希腊的“virtue”(arete),尤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其定义的依据是人自身特有的“功能”(ergon),即理性活动,其宇宙论色彩相对较弱。
- “力量”内涵的差异:中文的“德”从其字源开始就带有一种**==神秘的、能够吸引他人的“心灵力量”或“魅力”==**==的含义==。它是一种能够==不通过强制手段就影响他人和环境的力量==。而希腊的“virtue”虽然也使人值得敬佩,但其定义更侧重于“卓越”或“优秀”的状态,这种“吸引力”的内涵并非其核心定义的一部分。
李泽厚:《伦理学纲要》《关于情本体》笔记·李泽厚·《关于情本体》
【2023-5】李泽厚的在《情本体》中如何处理情感与理性之间的关系?
在《关于情本体》一文中,李泽厚并非简单地将情感置于理性之上,而是提出了一个颠覆传统二元对立的、动态的、历史性的融合模型。
简单来说,他处理情感与理性关系的方式,可以概括为:在本体论和发生学上以“情”为根基,同时将“理”视为由历史实践积淀并内化于“情”之中的必要结构,最终追求一种“理”被“情”所融化(“化理入情”)的和谐状态。
一、 破除对立:批判传统哲学中“理主情从”的二元框架
李泽厚理论的第一步,是解构(破)传统中西方哲学中将情感与理性视为对立、并确立理性绝对统治地位的模式。
- 批判西方理性主义(以康德为代表) :李泽厚承认康德的伟大之处在于通过“绝对命令”揭示了道德的超功利、非因果的“理性凝聚”特征。但是,他认为康德将情感(Neigung / 偏好)完全排除在道德动机之外,==造成了理性的专断和人的异化(“人为神役”)。== 在这种模式下,理性是统治者,情感是被压抑和管辖的对象。这是一种“理胜于情”的决绝分割。
- 批判中国宋明理学(以程朱、陆王及现代新儒家为代表) :他指出,宋明理学试图建立一个与康德类似的、纯粹超验的“天理”或“心性”本体,以统摄感性的“人欲”或“人情”。但他通过分析论证,由于中国“巫史传统”中“天人合一”的思维定势,宋明理学的这一努力是**“失败的” 。他们始终无法摆脱用“恻隐”、“生生不息”、“桃仁杏仁”等充满感性、情感色彩的经验现象来描述和规定那个本应纯粹的“理”。这恰恰暴露了在中国文化中, “理”无法彻底摆脱“情”而独立存在**。
通过这两方面的批判,李泽厚清空了场地,==指明将情感与理性视为截然对立、并由理主宰情的模式,既不符合中国文化的实际,也非人生的理想状态。==
二、 建构融合:提出作为历史积淀的“情理结构”
在批判的基础上,李泽厚提出了其核心的建构性理论(立),即“情理结构”(Qing-Li Structure)。
-
**==“理性凝聚”== (Rational Condensation)的历史来源:他认为,康德所说的==先验“道德律令”并非凭空而来,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实践(特别是工具制造和使用)中,为了族群的生存和延续,将外部的社会规范、秩序要求(“礼”)不断内化,最终“积淀”(sedimentation)而成的一种稳定的文化心理结构==**==。==因此,“理”不是超历史的,而是历史的产物。它具有客观性和强制性,但其根源在人类的历史性生存实践,而非上帝或先验理念。
-
“情理结构”的内涵:他认为,人性不是纯情,也不是纯理,而是一个**“情理结构” 。这并非情感与理性的简单相加(物理混合),而是一种水乳交融、相互渗透的化学反应**。在这个结构中:
- “情”是底色和基础:它源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性生命和人际关系(如亲子之爱)。
- “理”是框架和形式:它是积淀下来的社会理性,为原始的情感冲动提供了秩序、形式和升华的可能。
一个健康的人格,其情感已经浸润了理性的自觉,其理性也充满了情感的温度。两者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人”的本体。
-
理想目标:“化理入情”(Melting Reason into Emotion) :道德和文化教养的最高目标,不是让“理”像警察一样监控着“情”,而是==通过长期的修养和审美陶冶,将外在的道德规则(理)“化”为内在的、自觉自愿的情感倾向。== 最终达到孔子 “从心所欲不逾矩” 的境界,即==个人的情感欲求自然而然地就符合社会规范==,==行善成为一种内在的快乐和审美的享受。这便是中国“乐感文化”追求的理想人格。==
三、 确立本体:论证“情”的优先地位
尽管李泽厚强调情理交融,但他最终将自己的理论命名为“情本体”,这明确了“情”的根本性、优先性地位。这种优先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 发生学上的优先性(Genetic Priority) :无论是对人类还是对个体而言,**==情感的发生都先于理性的自觉====。==李泽厚引用《论语》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 认为儒家原典正是将 ==“孝弟”这种最具体、最直接的人伦情感作为“仁”这一最高道德原则的根基**==。==道德理性是在这些具体的情感、情境(“道由情出”)中生长、提炼出来的,而不是相反。==这是他与宋明理学将“仁”(理)视为“孝弟”(情)之本的根本区别。
- **==目的论上的优先性== (Telos Priority) :人生的最终归宿和“美好生活”的终极形态,不是成为一个纯粹理性的道德机器,而是==获得一种====丰满、和谐的感性生存体验====。==在李泽厚的框架中,理性(“理性凝聚”)是人“学做人”、脱离动物界的必要工具和过程**,但它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回归到感性生命本身==,但此时的感性生命已经是一个被理性所充实和升华了的、充满了审美意味和意义的“情”。因此,人生的终极实在(本体)是“情”,而非“理”。
结论:
综上所述,李泽厚在《情本体》中对情感与理性关系的处理,是一种高度原创性的哲学建构。他既非简单的情感主义,也非传统的理性主义,而是通过其“人类学历史本体论”框架,提出了一个以情为本、情理交融、历史生成的辩证统一模型。在这个模型中,理性不是情感的敌人,而是由历史积淀而成、并最终要融化于情感之中的内在结构,二者共同服务于在此岸世界中实现一种审美化的、充满乐感的美好人生。
方克立:《评“中体西用”和“西体中用”》
【2023-2】近现代中国学者是如何讨论中西体用的关系问题?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回答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系统梳理近现代中国学者关于“中西体用”关系的讨论;第二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对此问题的看法。
第一部分:近现代中国学者关于中西体用关系的讨论脉络
近现代中国学者对“中西体用”关系的探讨,是一部充满焦虑、抗争与创造的思想史,其演变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一:**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提出与演变 (19 世纪下半叶)
这是最早也最为人熟知的模式。面对西方“船坚炮利”的冲击,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寻求救国图存之道。
-
核心主张:以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纲常和政治制度为根本的“体”,同时引进和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军事装备等作为富国强兵的“用”。
-
代表人物与思想:
- 早期表述:冯桂芬提出的“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是其明确的早期表述。
- 时代思潮:它并非一人之见,而是洋务派(李鸿章、张之洞)和早期改良派(王韬、郑观应)普遍接受的共识。在当时,它打破了顽固派完全排斥西学的僵局,为西学东渐打开了缺口,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 后期转向:以张之洞的《劝学篇》为标志,“中体西用”的保守性凸显。 它被用作对抗资产阶级改良派提出的“设议院、兴民权”等政治变革主张的思想武器,旨在用西方的“用”来维护和加固中国封建制度之“体”。
-
核心批判:==严复以“牛体马用”为喻==,辛辣地讽刺了这种模式的内在矛盾。他指出,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体”与“用”不可分割,西方的“用”(技术、制度)背后有其自身的“体”(思想、文化、政治理念),==强行嫁接必然导致“支绌灭裂”。==
阶段二:“全盘西化”与新“中体西用”的对峙 (20 世纪上半叶)
==甲午战败和维新失败,使知识界对“中体西用”的有效性产生巨大怀疑==,从而走向了两个极端。
-
激进派:“全盘西化”论。以胡适为代表的部分知识分子,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走向现代化的根本障碍, 主张彻底抛弃传统,全方位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
-
**保守派:==新“中体西用”论==**==。==面对“全盘西化”的冲击,一批学者试图以新的形式重申中国文化的主体性。
- 代表:包括==梁漱溟==的“东方文化派”、王新命等十教授的“==中国本位文化宣言”==,以及==贺麟、冯友兰==等新儒家学者。
- 核心:他们==不再固守旧的封建纲常,而是试图发掘儒家思想中的心性哲学、伦理精神作为新的“体”,== 并以此为根基来吸收、消化西方的科学与民主之“用”。例如贺麟明确提出“以儒家精神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
阶段三:“西体中用”论的提出 (20 世纪 80 年代)
==改革开放==后,在新的“文化热”背景下,==李泽厚提出了颠覆性的“西体中用”论。==
- 核心主张:主张以源自==西方的现代化社会存在本体==(大工业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及其相应的==意识形态==(科技思想、马克思主义等)为“体”,将其运用于==中国的具体国情与文化心理结构之“用”上。==
- 理论突破:它==颠覆了传统以精神、思想为“体”,物质、技术为“用”的观念,转而强调经济基础、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具有唯物史观的色彩。==
- 所受批评:如方克立在文中所指出的,其 ==“西体”概念内涵模糊==(究竟指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并且在==思维模式上,依然没有跳出将“体”和“用”二元对立、割裂看待的窠臼。==
阶段四:超越“体用二元”的综合创新探索 (80 年代至今)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体用”二元框架本身的局限性==,开始寻求超越性的解决方案。
- 马克思主义的综合论:以方克立为代表,主张必须抛弃“中体”或“西体”的僵化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古今中外一切有价值的文化成果进行辩证的综合、批判的继承和创造性的发展,建设面向世界的、体现时代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
- ==中西互为体用论==:如海外学者傅伟勋提出的,主张==中西文化应在平等的交流中互为体用,彼此借鉴,== 在动态的互动中实现**==辩证融合与共同发展==**。
- 当代新儒家的发展:继续深化“返本开新”的路径,致力于从儒家内部的道德资源(如心性之学)中,开出能够回应现代性挑战的政治哲学与社会伦理。
第二部分:我对此问题的看法
在我看来,这场延续百年的“体用之争”不仅是思想史的演进,更深刻地揭示了现代性转型的普遍困境,并对我们今天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全球的关系==,提供了极其宝贵的镜鉴。
1. **==“体用二元”的思维模式是根本误区==** 。
文化是一个如同生命体般的有机系统。技术、制度、器物(用)从来不是价值中立的工具,它们本身就蕴含并传播着特定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生活逻辑(体)。严复“牛体马用”的批判至今依然有效。试图只引进西方的“用”而不触动自身的“体”,结果必然是“用”反过来侵蚀、瓦解旧的“体”,导致社会失序和文化认同危机。==同样,今天我们对待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新技术,如果也仅仅将其视为中性工具之“用”,而忽略其对社会结构、伦理观念之“体”的颠覆性重塑,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
2.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为体”,而在于如何“创造新体”。
争论的焦点不应是固守一个僵化的“中体”,或全盘移植一个外来的“西体”。真正的出路在于通过与异质文明的深度对话和碰撞,实现自身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从而生成一个既根植于自身传统,又能有效回应全球化挑战的“新体”。这个“新体”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而非一个预设好的蓝图。它要求我们:
- 对内:必须对自身传统进行深刻的自我批判和反思,区分其跨越时空的智慧精华与必须被抛弃的历史糟粕。
- 对外:必须以开放和自信的心态去深入理解其他文明,不是停留在器物层面,而是要深入其哲学与价值内核,进行有辨别的吸收与借鉴。
3. “体用之争”的当代启示:走向“文明互鉴”的实践智慧。
==今天我们提出的“文明互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正是对“体用二元”对立思维的超越。它====不再预设一个中心“主体”去“运用”另一个客体====,而是强调不同文明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和共同发展。==
因此,作为一名伦理学博士生,我认为“体用之争”最重要的当代价值在于,它迫使我们思考:在全球化时代,一种健全的伦理体系应当如何构建? 答案绝不是回到某个“纯粹”的传统,也不是简单地“拿来”别人的范本,而是在深刻理解“我是谁、我从哪里来”的基础上,勇敢地走向世界,在与他者的持续互动与创造性融合中,不断生成新的伦理共识与实践智慧。这既是中国的道路,也是人类文明走向未来的必由之路。
【2023-9】现代新儒家不少人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开出科学与民主,他们是如何论证的,你怎么看待他们的观点?
一、 现代新儒家是如何论证“开出”科学与民主的?
这个观点主要由第二代新儒家,特别是以牟宗三为代表的思想家,在 1958 年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前后系统性地提出的。其核心思想是,==科学与民主并非与中国文化根本对立的外来品,而是可以从中国文化(特指儒家)的内在道德精神中,通过一种逻辑的、内在的转化而“开出”(develop out from within)。==
“开出”不是简单的“发现”或“包含”,而更像一颗种子长成大树。种子本身不是大树,但它**==包含了长成大树的全部潜能和内在规定性。==**
1. 如何“开出”科学?——以==牟宗三==的 ==“良知坎陷”==说为核心
牟宗三的论证非常具有哲学思辨性,其关键在于区分和转化两种“心”。
-
出发点:道德心(仁心/良知)的优先性
儒家传统的核心是建立“道德主体”,强调“仁心”或“良知”的无限性。这种心是一种==价值判断的心==,它直接面对世界作出“是/非”、“善/恶”的道德判断,并要求人去实践。这种心是积极的、主动的,旨在成圣成贤。 -
==问题:道德心无法直接产生科学==
科学(特别是理论科学)的精神要求一种**==价值中立====的、====客观冷静==**的态度。科学家需要暂时悬置道德判断,将世界看作一个纯粹的、外在的客观对象来分析其规律。==而儒家传统的“道德心”过于强大,它总是倾向于立刻对事物进行价值判断,从而“遮蔽”了对客观世界的纯粹认知,即所谓的“由‘正德’直接过渡至‘利用厚生’,而少了一个理论科学知识之扩充”。== -
解决方案:“良知坎陷”或“曲折”
牟宗三提出了一个极具创见的方案。他认为,良知为了真正实现其自身的圆满(即不仅要成就个人道德,还要真正实现“成物”、“利用厚生”的外部事功),就必须能够驾驭客观世界。而要驾驭世界,就必须先认识世界。因此,良知必须进行一次“自我否定”或“自我坎陷” ==(“坎陷”取自《易经》坎卦,意为险陷、曲折)。具体步骤是:==
- 道德主体(良知)有意识地“后退一步” ,暂时收敛其直接的道德判断功能。
- 这次“后退”便为 “认识主体”(知性/智) 腾出了独立活动的空间。
- 这个独立的“认识主体”便可以自由地、客观地去研究外部世界,从而发展出独立的、系统的理论科学。
- 当科学知识被建立起来后,道德主体再重新出来“做主” ,运用这些科学知识去实现其“正德、利用、厚生”的道德理想。
通过这个“坎陷”的==曲折过程,“道德心”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通过驾驭“认识心”而变得更为强大和完满。== 因此,科学的建立,被论证为是儒家道德精神自我完成的内在逻辑要求。
2. 如何“开出”民主?——以儒家内在的平等与公天下思想为核心
这部分的论证相对直观,主要由==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等人共同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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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点:儒家思想中的平等与公义原则
儒家思想中蕴含着强烈的平等和公天下精神。- 道德平等:“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曰“圣人与我同类者”,这确立了每个人在道德潜能上的根本平等,任何人都有潜力成为圣人。
- 政治公义:“天下为公”,政治权力最终的合法性来源于“天命”,而“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即民心。理想的政权更迭方式是“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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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君主专制与儒家理想的根本矛盾
现实中的君主制度,是“家天下”,是私有的、世袭的,这与“天下为公”的理想根本对立。同时,君主与臣民之间存在着绝对的人格和政治不平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又与“人皆可为尧舜”的道德平等原则相矛盾。 -
解决方案:逻辑的必然发展
新儒家论证,要真正彻底地实现儒家的道德理想,就必须解决这个矛盾。- ==如果人人都有成为圣人的潜能(==**==道德主体====),那么他们也应该有能力参与和决定自己的公共事务,即成为“====政治主体==**==”。==
- ==只让君主一人“为民做主”,而民众永远处于被动被统治的地位,这本身就是对民众道德主体性的压制和不信任,是“一人之独圣”,是最大的“私”。==
- 因此,儒家“天下为公”和“人格平等”的内在逻辑,必然要求废除君主制,将政治权力归还给全体人民。
- 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现代政治制度,正是民主宪政。
所以,民主并非与儒家对立,恰恰是儒家政治哲学和伦理学在现代条件下的必然归宿和最高实现。
二、 如何看待他们的观点?(学术评价)
这是一个非常宏大且充满争议的理论建构。评价它需要采取一种“同情的理解”与“批判的审视”相结合的态度。
1. 理论的价值与积极意义
- **==解决了“传统与现代”的根本冲突==**==:==这是“开出说”最大的理论贡献。它为中国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避免“全盘西化”的命运、保持自身主体性提供了一套极富想象力的哲学论证。==它使得接受科学与民主,不再意味着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背叛,而是其光大与完成。==
- 提供了强大的文化自信:在 20 世纪文化自卑感弥漫的氛围中,这一理论雄辩地论证了中国文化不仅不是现代化的阻碍,反而是其更深刻的源泉。这为中华文化的价值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
- **==为科学与民主提供了道德根基==**==:==它反对将科学与民主仅仅视为工具。在“开出说”的框架下,科学与民主最终要服务于“仁”的道德理想,这为反思现代社会的工具理性泛滥、物欲横流等弊病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批判视角。
2. 理论面临的质疑与困境
尽管理论上雄心勃勃,但在逻辑和历史上,“开出说”都面临着难以回避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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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上的“思辨过度”与“逻辑跳跃”==**==:==
- 科学方面:==从“良知”的自我否定推导出整个现代科学体系(包括其数学化的形式语言、严格的实验方法和独特的知识论范式)== ,这在逻辑上是一个巨大的跳跃。批评者认为,这更像是一种为了结论而进行的“事后追认”式的哲学建构,而非严谨的逻辑推演。
- 民主方面:它选择性地凸显了儒家“民本”、“仁政”的一面,而对儒家传统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威权主义、家族主义和缺乏个人权利观念==**的一面有所回避。!!!==将“为民做主”的民本思想直接等同于“人民做主”的民主思想,混淆了两者间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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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事实的挑战:
一个最根本的诘问是:如果中国文化内在地包含科学与民主的种子,为什么在长达两千年的历史中,它们从未独立地“开出”来,最终仍需通过西方的冲击才得以引入?
对此,新儒家通常会解释为历史上的“一间开未尽”(一扇门没有被完全打开)或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但这种解释往往显得乏力,因为它将失败归于外部或偶然因素,从而削弱了其“内在逻辑必然性”的论证力量。 -
本质主义的倾向:
==“开出说”倾向于将“中国文化”本质化、理想化为一个以“儒家心性之学”为核心的、统一连贯的精神实体。== 这==忽略了中国文化内部的复杂性、多样性==(如法家、道家的影响)以及其在历史中充满矛盾和阴暗的实际面貌。
结论
现代新儒家的“开出说”,是一次极具哲学原创性和民族文化情感的伟大尝试。 它在理论层面为中国文化主体性与现代化转型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其思想价值不应被低估。
然而,我们更应将其视为一种“哲学的应然”而非“历史的实然”。 它表达了一种理想——即中国文化“应该”可以且“应该”能够通向科学与民主,并为后者提供道德引导。==但它在解释“为何历史上没能如此”以及“具体如何操作”上存在明显的短板。==
因此,看待他们的观点,我们应当:
- 欣赏其理论抱负:承认其在回应时代挑战、重塑文化自信上的巨大贡献。
- 保持批判性距离:认识到其论证过程中的逻辑脆弱性和与历史事实的张力。
- 将其作为思想资源:它的价值不在于提供了一个历史的精确解释或一个现实的政治蓝图,而在于它为我们今天思考“何为中国式的现代性”、“如何实现一个有道德根基的现代社会”等重大伦理和政治问题,提供了一个深刻而富有启发性的思想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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