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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85 号成员,2020-04-01 23:02:13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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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找合作伙伴,建设一个基于价值传递的共享平台

    2020-05-27 15:47

    感谢您的指点,针对您的两点意见,我的答复是:

    1.此模式并没有否定价值,开发者能够从中得到回报和收益,因为如果开发者只通过交易收回了他的成本,那么使用者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回报,这对开发者而言同样是不公平的。但是此模式也约束了价值交换的范围,使它不能无限的从使用者那里获得收益,这样就会导致资源集中到了少数人那里,造成分配失衡。

    2.关于产品后续的发展问题,我在之前的一个帖子中也提到了解决的方案,核心的思想是,既然用户通过交换拥有了所有权,那么产品的未来自然由用户决定,它们可以提出需求,开发者们可以对那些受到欢迎的需求来报价,用户再通过众筹的方式去选择具体的开发者。以此来推产品的发展。而每一个版本的创造,都不是对产品的直接覆盖,而是形成一个产品的分支,也就是说,产品有多个版本,不同的版本逻辑层和表现层不同,数据层可以共享,用户就可以在这些版本中切换,使用这些分支,同样遵循着成本公开、按量计费的原则。

    这种模式相对于现在的商业模式的好处有,首先,提出需求的不再是少数经理人,而是所有的用户,这就很大的克服了少数经理人与用户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它可以创建多个分支,来满足长尾需求,商业产品也很难实现这一点。

  • 寻找合作伙伴,建设一个基于价值传递的共享平台

    2020-05-27 12:11

    产品共享化后,产品的未来将不再由少数几个产品经理来决定,因为他的认知必然无法覆盖每一个人的需求,存在着难以克服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且,由于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被转移到了使用者,因此使用者们当然有权决定产品的未来,也就是说,它们可以提出需求,开发者们可以根据这个需求来提出建设方案,然后再由使用者们众筹完成,并且,一个共享产品可以形成很多不同的版本分支,覆盖长尾需求,商业产品,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这些不同的分支也同样遵循着成本公开、按量计费的原则。

    这个想法在之前的文章里提到过,你可能也有印象。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10 15:23

    你好,请说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10 15:21

    感谢你的工作,之所以删除是因为我不再对它满意,另外我确实不清资深会员可以查看历史的问题(这触发了我的思考)。鉴于这是个已经发表过的内容,也就是说,不管我是否满意,它都已经不只属于我(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不能完全控制它,那就违反了它的原则,因此,我决定将它恢复,继续交由他者评判。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8 11:59

    坦白说,不明白您说的意思

  • 信息单透膜效应是我国互联网领先的关键因素

    2020-04-08 11:25

    有道理,但我认为不是关键因素,主要原因还是政策层面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8 11:22

    这个模式不是基于区块链的模式,钱就是钱,主权货币,比特币都可以,那只是支付手段。就看开发者需要哪一种。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8 07:56

    你在这里指出了个不小的问题,大型项目他者的改造难度很大,所以可能会发生垄断情况,因为某些用户希望的功能可能只有第一团队才能解决。但这并非大多数,也不是绝对化的。比如用户希望搜索引擎的词条有打分评论收藏功能,这种功能不影响大的业务逻辑他者是可以参与的。最后我认为我们当前的模式本身就是协同开发的,企业中的项目,代码也并不是一个人写的。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8 07:35

    积分奖励对用户吸引力肯定不大,但这里描述的模式不是一个积分系统。驱动用户的,就是钱,现实生活中的钱。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8 07:32

    好的,谢谢,我去看一下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23:08

    我想您应该不是认真的,如果是认真的您应该再看一下文中所描述的内容。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23:07

    这不是白干,是先众筹筹到开发者所定的金额以后开发者才干活……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22:56

    提出意见和参与投票都属于使用,这一部分都是运行成本的一部分。对于开发者而言,评估就是投标,它可以对那些用户意愿强烈的需求进行投标,也就是说我能够做,成本是 5000,然后让用户来众筹选择这些标的。众筹成功,中标者就去做就。这些众筹支持者付出的钱也不是白白付出,它被纳入到这个被改造的产品的创造成本之中,通过制定回收计划收回,具体在文中有描述。当然,能不能成功收回,就看这个被改造后的产品能不能获得认可,有些可能会失败,但我认为经过这些环节所筛选出来的改造大部分都能收回。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19:26

    我想再多说一点,比我们现在是在黑客派这个网站讨论的,这个产品显然是由我们中的一部分构成的组织生产、控制和运营的,但是这样的代理方式有很多问题,别的不在这里列了,就说跟帖回复的体验问题,目前的设计很不明确,也不合理,我回复你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你而言的,但是现在却直接列在了文章的回帖里,更严重的是,回贴与回帖之间的视觉联系就只有头像.....具体就不展开了,我们说重点,我想这个问题黑客派这个团队本身就清楚,也知道应该优化,但是为什么没有,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生产能力是有限的,而如果我们能用一种模式能够调动所有的使用者,并且这些使用者具有广泛的生产能力,那么显然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讲这个问题就更容易得到解决,那么如何调动?我作为一个使用者可以在社区指出这个功能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通俗来说就是吐槽,如果提不出解决方案也可以,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帮助优化,而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人可以评估这个需求所需的成本,可以理解为投标,然后再由用户去众筹,坦白来说,投标者可以在给出的成本中附加利润,没有问题。但是,投标者不是一个,所有使用者都可以参与投标,它们是竞争关系,这样就可以选出相对最优的标的。筹得金额成功的那一方负责去实施....最后通过有条件的大众投票的方式验收。而这个被改造的版本与原来的版本不是替代关系,而是分支关系,形式上就可以看作一个新产品,也就是说一个产品可能有非常多分支版本,以满足多元化的需求,这在当前的代理模式显然是不可能的。并且这些产品都是用多少付多少,没有人可以单独控制它,在上面附加满足利润的额外成本。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18:50

    大多数产品仍然是需要企业的,文中也说了这一点,但是互联网产品,我认为已经可以这么做,因为我们已经具备比较广泛的互联网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具。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7 16:34

    一些产品虽然直接使用是免费的,但实际上它并不是真正免费的,最终的承担者仍然是我们,只不过是间接的方式。以谷歌为例,用户使用它的搜索功能是免费的,但是谷歌其实是向在上面投放广告的商家去收费,而商家向谁收费?

  • 共建共享型互联网产品的倡议

    2020-04-03 12:38

    “在形式上,它和区块链类似,区块链利用互联网把我们连接起来这一基础,将传统世界货币赖以存在的中央机构排除出去。这里设想的则是,利用互联网把我们连接起来这一基础,把传统世界产品赖以存在的企业排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