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二十年前,中国的每一座小城市里都会默默冒出一家新华书店。它的出现貌似比其他百货商店要更早,不起眼,却渐渐成为一批人的固定去向。书店外表很普通,招牌焊在棕黑色水泥砖楼的外墙上。小楼四周零散坐落着一些小银行、熟食店和照片冲洗店,黄黑色的“柯达”是城里第一家带英文字母的商店。马路的斜对面是三层百货大楼,里面有了自动扶梯,很多人兴趣盎然地去买东西,只是为了坐坐电梯。
新华书店有两层,木楼梯厚窄,往往只能并排走两个人,上到二楼,上了腊的红棕色木地板滑溜溜的,眼前突然豁然宽敞起来,空气里弥漫着印刷机的油墨味儿。一个烫着卷发的阿姨气定神闲坐在极高的木凳子上,旁边放着一个保温杯,里面装着茶叶水。她负责给读者找书,收拾书架,但大部分时间,她只是坐着不动,偶尔跟收银台的阿姨聊几句天,或者轻轻地哼着歌打毛衣,毛衣针灵活地在空气中穿梭,红色的绒线球在《新华字典》和《中国百科全书》中间滚来滚去。
她从不打扰那些沉浸在书里的人们。她像是书海里一座小小的岛屿,一尊神。
我在新华书店里读了第一本“成人小说”《茶花女》。那是一本 32 开的书,不厚,封面是浅灰色塑料纸,翻开是连环画。其中有一幕茶花女玛格丽特得了肺病,穿着绸睡裙带着睡帽,侧卧在一张沙发床上,伸出一只手,握住坐在旁边的阿尔芒,那种集慵懒、病态与温馨的画面给人视觉很大的刺激。下面的五六行小字是阿尔芒的心理活动:“她虽然过着放纵的生活,但仍然保持纯真….这个妓女很容易又会成为最多情、最纯洁的处女。”
我鬼鬼祟祟看看我爸,他站在我对面的一排医学书那里专心致志地抄些什么。我放心地继续低头看书。我爸后来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想他可能不知道这本书说了一个妓女的故事。对于一个只有七八岁大的小孩来说,这本书信息量无疑有点过大了。
中国九十年代初的小城市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像是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南方小镇,看上去似乎十分闭塞,没有几家商店,没什么娱乐,小城市里人与人之间形成亲密却又排外的关系,一个机关单位的大院类似一个以教堂为集合的社交团体,家属之间的称呼永远是“谁谁家的孩子”,“谁谁家的老婆”,但小孩却令人难以置信地早熟,在不到十岁就俨然了解了一切。
这几天看美国作家哈珀·李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不止一两次想到自己的童年时光,那个时候我们听到或者看到了某些有关生活的现实,那些东西真实存在,没有人试图去遮掩。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发生在 1935 年的美国,七八岁的斯库特和哥哥杰姆跟着父亲阿蒂克斯生活在梅康镇。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也是一个单身父亲,妻子很早就去世了,这一年秋天持续了很久,天气不凉,几乎都用不着穿薄夹克。某一天,一个黑人被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孩,阿蒂克斯愿意为这名黑人做辩护律师。平静的生活自此被打破。
即使斯库特只有八岁,她也明白:黑人和白人是不一样的,而白人里的坎宁安家族又是不一样的;为黑人辩护是要被骂的,而这个刚冒大不韪的人就是她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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